身份证地址与户口本不一致能办理结婚证吗

如题所述

  《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户口本与身份证上其它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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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0
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因此,户口迁移之后公安机关会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并不会更换身份证,即身份证上的住址和户口本上的住址不一致。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只要是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第2个回答  2016-07-20
可以办,不影响的。
登记结婚须知:婚姻登记自从2003年10月份改革后,不再需要街道证明,不需要婚检证明,不需要派出所证明,只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到齐,其中有一方的户口本是本地的(另外一方户口是全国各地的都可以办理),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然后填表、照相领证,一般半小时内可以办理好一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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