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10-20
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因此,户口迁移之后公安机关会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并不会更换身份证,即身份证上的住址和户口本上的住址不一致。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只要是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