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承担的比例,交通事故就比较明确:
按照各自的责任事故,实际损失在4万元以内的由保险公司赔付,未投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超出4万元的:由有事故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按照各自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
实际损失在4万元以内的由保险公司赔付,未投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超出4万元的: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负重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无过错最高赔偿5万
事故损失超过4万元,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
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以及其他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减轻95%的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按5%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减轻90%的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按10%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4.机动车赔偿责任免除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的,不承担责任.
5.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
本市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超过4万元的,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没有参加强制保险的,或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逃逸,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那么安全生产事故呢?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