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作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区别

我09.10月份去这个公司上班,本来说好了2个月试用期,2个月过后叫我们写试用期总结,我们以为这样就进入正式期,但是一直未签合同,借口是忙。等我到了1月份再问却说我考核不过关,从2月份开始算正式期,我不同意,大家争执了一段时间就一人让一步从1月份开始算正式期,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但是几天后公司又反悔,说我们业务员是靠业务量来获得收益的和公司是合作关系,而不是聘用关系,要叫我们重签一份劳动合作协议书。
我的问题有:
1.我只是一个小的业务员,一开始来应聘的时候他们也没说以后签合作协议书,我本身就是聘过来的怎么能算是合作呢?
2.我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书,我可不可以不签那个合作协议书呢,但是他们万一非要我签该怎么办呢?
3.因为我1月份刚结婚,他们怕我怀孕,就制定了贸易管理制度,说如果业务员连续超过20天不上班的,公司就视为合作终止。这个和劳动法冲突吗?到时候万一我怀孕了他们辞退我怎么办?
4.万一我被迫签了这个合作书,我的权益能否得要保障,劳动法的一切还适用于我吗?

谁能帮助我,我现在非常困惑。。。谢谢大家
谢谢三楼大侠的回答,可是问题是:老板不仅叫我签这个合作协议书,还让我把以前签的合同交给他,也就是他想撤销以前的劳动合同,以这个协议书来定我们之间的关心。。。

劳动合同与劳合作协议书的区别在于:1、主体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均是自然人;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不同,劳动合同中当事人之间是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中是平等的关系。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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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0
职员合同,属劳动合同,公司就负责任的东西太多了,还得上保险什么的。
而合作协议,就简单了,回避用人问题了,两个或公司合作完成某一项目,成功按协议分成,不成功互相也没关系。
说白了,就是回避用人的事。
第2个回答  2010-01-25
问题1:你和你公司已签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不应该是合作关系。
问题2:可以拒签合作协议书,任何协议都大不过法律,你可看《劳动合同法》好好学下,有帮助。
问题3:怀孕应该持续上班,但生产后应按《劳动合同法》享受应有产假,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
问题4:万一拒签不成,你的合法权益应该能得到应有保障。
建议:给当地劳动保障仲裁部门去电或上门进行咨询,问题可迎刃而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24
合作协议书的概念一般用于单位与单位、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合作事宜,或者在劳动合同之下制定的单位与个人的约束制度。
个人与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按照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综合你的问题,一是应该签合作协议书,前提是这个协议书的条款不违法、不与合同冲突;二是怀孕不等于就不上班,只有生孩子时才有产假。
第4个回答  2010-01-26
赞成三楼的答案,如果一定要签你就要看看新的劳动合作协议书上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不然一定不要把你的劳动合同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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