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若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法
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小型微利企业,最高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因此,若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
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