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打架进了派出所,算有案底么

如题所述

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违法人或犯罪嫌疑、被告人或罪犯,曾经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一般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行为的档案登记,而该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他严重情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打架进派出所是否留案底,要根据处理的结果来区分,如果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有相关违法或犯罪行为记录,就有所谓案底;如果只是结果轻微,只是批评教育,也就不会有所谓的案底。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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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2

关键是看打架的严重程度,如果仅仅是打架,未造成伤害,或仅造成轻微伤害,则派出所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如果是未成年人,则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会留案底。如果造成轻伤及轻伤以上,则构成刑事案件,才会留下案底。

普通打架治安事件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案底(刑事犯罪记录) 的定义:

【三高两院】发布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开篇写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

就是说,案底首先是触犯刑事的,一般的普通打架事件够不上刑事案件。

扩展资料:

打架程度的鉴定:

1、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案底

百度百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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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关键是看打架的严重程度,如果仅仅是打架,未造成伤害,或仅造成轻微伤害,则派出所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如果是未成年人,则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会留案底。如果造成轻伤及轻伤以上,则构成刑事案件,才会留下案底。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没有构成什么伤害,应该问题不大,况且警察询问之后就让你们走了,应该不会留下案底。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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