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你好,咨询下,我从上个公司离职时,办理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后面进了新的公司,公司有缴公积金,但是我的账号为什么登录时,提示 公积金账号已注销,那缴的公积金还存在么?

若招行公积金联名卡,查询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对于新开户客户,由于我行系统需要将客户资料传送给公积金中心,此过程一般至少需要T+2工作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两个工作日之后),在未完成数据传送前,不能通过我行渠道查询,同时公积金网站上使用卡号的查询方式也将受影响。
若是广州开户的,您可以登陆广州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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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09
您好!
职工销户后,新单位即可按以下提交资料,重新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人数较多的则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需再填写《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
2.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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