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北医三院住院时花了6000多走医保2000多点,但是医院只开我自己花的4000的发票。别的不给但是我还在上海上的一份商业保险说要全部的发票才可以报。我还有一分农村的保险也是要全部的发票才可以。但是医院不给开我怎么办那不是白上了吗?而且商业报的比这多还不如不走医保那
我去找他们了但是我上的商业保险是上海的而且我的新农合在老家。商业保险是不给报自费的部分他们说要2次重报,就是说他们还要在报一次医保的部分要没有全部的就不给报,家里的也说是。我去医院他们不管说和他们没有关系。我去投诉一个推一个2个多月了我跑了很多地方还是没有人管,不知道现在是什么社会啊
医保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商业保险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