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拖欠我们物流公司运费不付款,我们有权利扣留他们的货物吗?

如题所述

有企业拖欠物流公司的运费,则物流公司是享有货物的留置权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所指的对“相应的货物”留置货物包括两层含义:

1、对于可分的货物,承运人留置的货物应当合理和适当,其价值应包括未支付的运费、保管费经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可能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而不能留置过多的货物。当然如果承运人根本就没有获得任何费用,也可以对全部货物行使留置权。

2、对于不可分的货物,承运人可以对全部货物进行留置,即使承运人已取得了大部分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

扩展资料: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七十八条 汽车货物运输的运杂费按下列规定结算:

(一)货物运杂费在货物托运、起运时一次结清,也可按合同采用预付费用的方式,随运随结或运后结清。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运费尾数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时四舍五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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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如果通过追讨、告知企业任不履行支付运费时,承运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315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行使留置权。

  这几年在处理物流法律纠纷的过程中,经常碰到承运人(车方)因托运人(货主)拖欠运费,不得不扣留托运人的货物而导致纠纷的案例。司法实践中,对于承运人能否扣留承运的货物及法律后果的承担众说纷纭,具体的处理方法也五花八门,在此,本人想结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看法。
  法律与此相关的规定分别规定在《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及有关部门法规和规章中,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在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有时候包括货运代理)往往通过运输合同或货运代理合同在一段时间内占有货物,具备行使留置权的前提条件。如果同时托运人(货主)存在拖欠承运人运费和各种运输相关的杂费的情况,则承运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在托运人不依约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依法留置其货物。
  规定及论述看起来简单、明确,在实践中运用起来却非常复杂,存在很多争议:
  第一、“留置的货物是否应当属于运输相关费用债务人所有的货物”。根据《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相应规定,债权人有权留置的必须是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但《合同法》第315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类似的规定也出现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及《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等部门规章中,它们都没有对留置物的所有权属做任何限制,即并不要求必须是债务人所有,只要是“相应的运输货物”就可以留置。故我们认为,只要是承运人受托运人委托承运的货物且在承运人承运期间,承运人都可以留置,而不论该货物的所有权是托运人或第三人的。
  第二、“承运人对托运人的债权是否应当和留置物之间有牵连关系”对此,法律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我们可以从法律理论中找到依据。民法理论一般认为,承运人只要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占有留置物即可,并不需要该留置物和拖欠的运费有直接的牵连关系,例如,承运人可以因为以前的运输费用没有支付而留置本次的货物。理论上认为承运人留置权的本质属于商事留置权,而“商事留置权起源于意大利商人团体之习惯法,与民法上一般留置权之起源与沿革完全不同,且商事留置权之作用重在维持商人间之信用,以确保安全与确实之交易关系,得以持续进行之故”(谢在全《民法物权论》)。故承运人只要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占有货物就可以行使留置权,而不论该货物是否和拖欠的运费有直接的牵连关系。
  第三、“承运人是否可以超出托运人拖欠的运费的价值留置货物”,和第一点一样,法律仅仅规定了“相应的运输货物”,该“相应”是否除第一点理解的以外,还是说“价值相应”,对此没有明确的解释或规定。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上有不同的规定,其中有规定承运人只能按债权的多少对留置货物按比例行使留置权,但货物不可分的除外。但传统民法理论认为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留置权行使的不可分性,留置物本身是否可分及债权的价值高低无关,不论债权价值的高低、留置物是否可分,债权人均可以对确保留置物行使权利。具体到集装箱运输,因为货物本身不可分,故完全可以超出债权价值行使留置权。

  上述争议的处理,我们认为可以归结为:承运人可以扣留托运人的货物行使留置权,而不论该留置物的所有权为何人及是否和债权有牵连关系,也不论该留置物的价值是否超过了实际的债权。
  在实务中处理,还要注意一些技巧,例如:通知义务、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等等。
第2个回答  2014-01-17
拖欠你可以找律师解决。你们没权利扣留货物。要懂得法律追问

请问找律师如何解决?

追答

你有发票吗?要看多少时间了。一般不能超出6个月。想这样应该为经济案例?

看你有多少钱没给?

追问

有发票给他们,他们接受发票后我让他们写了签收单,他们也出具了运输货物的完工单,标明了金额

8万多

他们要求只付7万,不然不付款,我想忍忍,口头答应了。但是现在他们分文不付,电话也不接了

6个月是实效性吗?

追答

可以找律师,律师收费百分之8左右。

追问

保证能够拿回钱吗?

胜算和执行力如何?

追答

公司不付款,可能你对公司运输时间不到位。这是公司的损失,你可问问律师。

追问

对方没有对时间提出异议,开始只要求降价。我想能够拿回本钱就可以了,也答应了。但是他们现在拖着不付款,已经半年多了,电话也不接了

第3个回答  2014-01-18
  有合同的话,马上上诉法院。

  请法院对货物进行封货保全,然后打官司强行执行。

  你自己可别擅自扣押,那是违法的。追问

谢谢!

但是我们没有合同,只有委托我们提货的委托书,有对方签字盖章的完工单,有发票开给他们,有对方收发票的签收单。

凭这些法院可以扣留对方货物吗

追答

这个,各地法院情况不同,赶紧找律师吧。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追问

晕,各地法院情况还有不同。谢谢了!赶快去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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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01-17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