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说是被去录口供,但是被送看守所了,

我朋友说是去录口供,去了什么也没有说,为什么会被送看守所

  被送入了看守所,说明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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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6
如果已经送到看守所,很可能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初步的犯罪证据,会追究你朋友的刑事责任。
尽快委托律师具体了解案情,到看守所会见你朋友,提供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26
有犯罪行为才送到看守所,看守所里面的人基本上会判刑,;里面对犯人管理非常严厉,每天盘腿坐着8个小时不准动,否则挨打,坐板时要背几十条监规和行为规范,背不出来也要挨打受罚。坐板时间长了屁股会非常痛,很多人出来以后屁股上会留下黑色的痕迹,。我朋友以前在里面关押过,嫌犯必须绝对老老实实,不敢随便动一下。看守所完全没有任何自由,大小便也要喊报告,不批准就不能上厕所。每个人都要强制劳动,每天10--12小时以上,完不成会挨打,塑料管狠狠打几十下屁股,屁股会痛的不敢坐,二十多个人住在一起,大小便也在囚室里面,臭气熏天。一般做打火机,皮包,工艺品加工。完不成劳动量就受惩罚,拼命也要干完,都怕挨打,吃不饱,每天是煮白菜,条件非常差。看守所审讯以后由法院开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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