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调查取证就以涉嫌损坏他人财产就问询,民警属于什么过错

如题所述

  民警没有过错。对于问询是民警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基本程序,当对知道或者有可能知道案情的人都可以问询。问询的过程就是排除嫌疑人的过程,通过问排除嫌疑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属正常工作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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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28
如果只是因为涉嫌损坏他人合法财产而进行询问或调查,这属于警察职权行为,没有过错。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询问,或者询问时存在打骂体罚、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则属于涉嫌渎职侵权犯罪,要以为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纪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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