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没走人行道被车撞了要不要负责任

八十多岁的老人过马路(三岔路口,三岔路口没有人行道斑马线,人行道斑马线在一百三四十米远的地方),快走到马路边上了(慢车道的边上)被一辆高速行驶的小汽车撞了,一个月零2天拿到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老人要付30%的责任,这是否合理,请懂的人士回答 谢谢
请专业的人士解答

按照相关法律,机动车负的是无过错责任,这是合理的。毕竟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弱势群体。法律追求的不是绝对的公平,个人的公平,而是相对的公平,社会的公平。
的确,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时间违法,应当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但一个月的时间在实践中还是经常遇到的,如果揪着这个不放很难办的。
想必你也研究过法律,有所了解。你说是慢车道上,高速行驶,那么应该是超过了限定时速。因此这样看来三七是正确。即使车子没有违规,类似的案件中机动车负全责的案例也是存在的。
至于与人行道相隔的距离问题,这是由地方法规规定。
如果你有异议,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自受理30日内,要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结论作出5日内,要召集当事人,并当场宣布。 也可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到法院起诉,法院有权重新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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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7
1、交通事故的赔偿依据主要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至于在人行道还是马路上被撞并无区别。
2、先由机动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余额由全责一方赔偿。
3、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必要的交通费用、如果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者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法医鉴定费、财物损失费用等。请自己计算吧。
第2个回答  2010-01-29
已经很合理了,不管怎么说不管违反不违反交规撞坏人就要赔付的,认了吧,这种事情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29
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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