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么。说我们未实行如实告知义务。 给了我们一张通知单。 上面写就写了。解除保险合同 不理赔。也不退还保险金。 什么签名公章都没有的。 这样解决合理合法么?
保险法规定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这种情况可以视为保险公司没有行使这个权益么?
这个你得打保险公司客服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是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可以投诉到保监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