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律师或者法院在没有被告银行帐号或者身份证号码或者身份证原件的情况下有权利调查被告的银行帐户情况吗?
2.律师或者法院在什么样的前提下有权利调查被告帐户呢?
3.被告与原告为夫妻关系,被告现在拒绝分割并给付结婚这么多年的共同财产,但原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被告到底有多少存款,请问原告有什么方法可以清查被告的银行帐户呢?
4.如果被告帐户已经没有存款,可不可以继续追查呢?
1.这样的案子是该算经济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呢?
2.如果被告已经把帐户转帐或者注销了,还能追查吗,有权利继续查被告家属的帐号吗?
一、律师或者法院有权利调查被告人银行账户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二、法院在案件需要调查取证时可根根据案情调查被告账户。
三、原告是案件当事人,对案件有知情权,因此法院或代理律师会将调查的结果告知。
四、如果被告账户没有财产会被如实记录,至于会不会追查要看实际情况,比如有转移记录一般是会查的。
拓展资料
律师或者法院调查取证是指有调查取证权的组织或个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检察院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库民事诉讼百度百科律师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