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附中2010年招生什么时间报名、考试呀?求助高手

如题所述

以下是招生简章内容都在里面 应该对你很有帮助
一、学校简介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1958年在原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培养中等音乐专门人才的学校。学校设有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声乐、音乐理论基础、舞蹈6个专业学科,31个专业 ,以及文化学科。学制分为六年制、三年制两种。生源覆盖全国各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53名专业教师中,教授、副教授14人,讲师29人,另有音乐学院正、副教授32人在我校任教。他们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舞台经验。

学校设施完善。除共同课室、琴房外,还建有设备精良的图书阅览室、排练厅、演播厅、合奏厅、语音室、视听教室、音乐欣赏室、影视欣赏室、练功房等。

建校40多年来,天津音乐学院附中取得了瞩目的发展和成就。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才从这里走向高等音乐学府、专业音乐院团和社会音乐文化部门。他们中的施光南、梁茂春、韩伟、马金星、董金池、黄小龙、宋飞、梁大南、曹晓青、远征、王蕾、刘玉婉、李瑛等,已成为声播遐迩的音乐名家,有的已蜚声海外。

近几年来,学校就有30余名学生在国际音乐大赛中获奖。70余名学生在全国音乐比赛中获奖。百余名学生在本市各类比赛中获奖。

二、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水平的演唱、音乐理论基础、乐器演奏及舞蹈技能的高等音乐院校后备生以及中等音乐专业人材和社会各界文艺骨干。

三、招生专业、名额

专业:①器乐演奏专业(含二胡、板胡、扬琴、琵琶、三弦、古筝、唢呐、竹笛、笙、民族打击乐、革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萨克斯、打击乐、古典吉他、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②声乐专业(含美声、民族唱法)

③音乐理论基础专业;

④舞蹈专业(只招走读生)

考生可兼专业,但须按规定参加考试。

四、招生地区

天津市各区、县及全国各地。

五、学制、招生对象

六年制:招收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和初一在校生(1989年9月1日后出生),只限报考乐器演奏各专业(不含双排键电子琴)、舞蹈专业。

三年制:1、招收初中毕业生(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可报考舞蹈专业以外所有专业。

2、声乐专业也招收高一在校生(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六、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发育正常,具备所学专业较好的生理条件,符合体检标准的各项要求。

3、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较好的音乐素质。

七、报名日期、办法及地点

1、报名日期:3月29日至3月30日(外省市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在4月2日集中补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00时。

2、报名办法:考生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信(本市除五县考生外,其它区考生的证明信,还需盖有区教育局招生办的公章。往届生持毕业证和户口所在街道或乡办事处的证明信),学生证和户口册,交近期同一底版、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6张,缴纳报名、专业考试费。外省市区考生所需跨省招生计划审批表由本校负责办理。

3、报名地点:本校(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10号)。

八、专业考试日期、内容

1、初试日期:4月5日至4月7日 三天。每天8:00至12:00;14:00至17:30。

2、初试内容:

声乐专业考生,演唱歌曲二首(自带歌谱,如需伴奏,可在报名时登记)。

钢琴专业招生,演奏复调乐曲和练习曲各一首。

手风琴、管弦乐器各专业考生,演奏乐曲、练习曲各一首。管乐各专业加试音阶。

中国乐器各专业考生,演奏乐曲二首。

古典吉他专业考生,演奏二首乐曲(包括一首巴赫作品)。

双排键电子琴专业考生,演奏复调作品一首,中外乐曲各一首。以上曲目均自选。

音乐理论基础专业考生,考听写、乐理。

舞蹈专业考生,基本条件测试、模仿能力测试。

4月10日10:00在我校张榜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专业、视唱耳考试具体安排。并办理复试手续。

3、复试日期:4月11日至4月12日,每天8:00至12:00,14:00至17:30。

4、复试内容:

声乐专业考生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不能重复初试曲目。

钢琴专业考生,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不包括协奏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小型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手风琴、管弦乐器、中国乐器各专业考生,演奏乐曲二首,其中一首不能重复初试曲目。

古典吉他专业考生,演奏两首乐曲,其中一首不能重复初试曲目,加试视奏。

双排键电子琴考生,演奏两首乐曲,其中一首不能重复初试曲目,加试视奏。

以上各专业均加试视唱耳。考试内容包括音程、音组、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辩与模唱及新谱试唱。

声乐、演奏各专业初、复试均须背谱演唱、演奏。

音乐理论基础专业考生,考视唱耳、歌曲写作并参加面试(含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常识问答和歌曲演唱)。

舞蹈专业考生,舞蹈成品或片断;即兴表演。

个别考生根据需要加试三试。

九、文化课考试

1、考试科目:小学毕业生考语言、数学。初中一年级在校生、初中应届毕业生和高一在校生考政治、语言、数学、外语。

2、考试范围:《2003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大纲》

3、考试办法:天津市初三应届毕业考生参加六月份举行的全市初三毕业生升学统一考试。其他类别的考生参加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4、考试日期及地点:4月26日。地点及其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政审、体检

政审由我校根据国家教委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按国家教委、卫生部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进行。体检日期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

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中专招生处具体组织实施。

在考生政审、体检合格,专业、视唱练耳考试、文化课各科考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经专业平衡,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十二、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入学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学籍。

十三、待遇

1、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评和享受奖学金;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中专毕业证书。专业及其它综合条件突出的学生,经校、院两级审批可直接升入天津音乐学院。

2、外省、市、区考生被录取后,户籍可迁入天津。农业户口可转为非农业户口。

3、本市内学生不解决住宿,外地学生可入住学生公寓。

十四、照顾范围

考生在校时获省、自治区、直辖市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称号者,烈士子女、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香港澳门地区的考生和少数民族的考生,须在文化课考试前交验原始证件,并经相关部门和专门人员重新鉴定,严格审核后报中招处审批,按照市招生考试院规定,予以适当照顾。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的食宿自理。

2、考生所用乐器(钢琴除外)及消耗品自备。

3、有关报考事宜请与本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简章每份贰元,函寄参元)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2003.3.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10号 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4160002

邮政编码:300171 传真:(022)24160000

网址:www.yyxy.com

天津音乐学院附中增设舞蹈专业

经天津市教委批准,我校从2003年开始,增设舞蹈专业。天津音乐学院于两年前成立了舞蹈系,业已形成一整套教学体系。为了加速人才的培养,与学院舞蹈专业教学实现接轨,以适应舞蹈专业对学生年龄的特殊需要,我校进行了长时间的调研、论证和准备工作。目前办学条件已经成熟。

今年我校计划招收舞蹈专业学生40名(走读生),招收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学制为6年,毕业后可报考我院舞蹈系。我们还将择优保送毕业生直接升入大学。

具体招生情况参阅招生简章或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241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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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8
201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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