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同到期一年多了,公司也没有续签,但我还在公司上班,

1、我这种情况算什么?
2、公司和我本人都可以单方面辞退对方或者辞职而不用负任何责任吗?

1 公司违反了《劳动法》
你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见《劳动合同法》俗称新《劳动法》第十四条(三))

2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尤其是你已经属于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出辞职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虽然说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表面上看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鉴于你的情况,不建议你主动提出辞职。除非你不喜欢再继续做下去了,但是自己未得的利益也还是要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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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5
你未通知而直接离职,公司可以要求你承担你的行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单位如果未通知而直接辞退,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0-01-05
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不干的话,要提前一月通知单位。单位辞你,就要给钱了。
第3个回答  2010-01-05
合同到期超过一年没有续签,你现在应当是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你可以辞职,提前一个月就可以了。
单位辞退你需要给付你赔偿金,具体金额楼上的说的很清楚了。

当然这些都要建立在你有证据的前提下,你要准备好你的劳动合同,你在公司工作了多少年了,需要证据的,这样一年一个月赔偿才好计算。
第4个回答  2010-01-05
1、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你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果公司辞退你,应当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你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偿金。总之你这种情况,不论谁提出来的终止劳动关系,你们公司都要赔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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