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胜诉后,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

公司不给我签合同,双休日加班也没有加班,我就写申请到仲裁。公司不服劳动仲裁判决,起诉到法院!公司写的实事和理由:我公司于2009年1月收购A公司,为保证工作下常开展,我公司同意接受原A公司员工,并证其纪续在原岗位工作,但由于收购过程中若干细节未达成一致,故与A公司员工达成口头协议:收购相关事项确定前,原A公司员工按原岗位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但须遵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此期间公司暂时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待收购相关事项确定公司立即与其补签劳动合同。
2009年7月底,所有收购事项都已确定,故通知A公司所有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时被告以回老家未由,口头提出离职,并于2009年8月1日开始未到A公司上班,我公司电话要求被告来上班,被告拒绝。事后被告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了仲裁,仲裁判决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双休日加班费,我公司对此判决不服。我公司认为:1、我公司在通知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已与其就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达成一致,公司通知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告自己不签合同,错不在公司,而且我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员工离职后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离职交接表,办理离职手续。逾期办理或拒绝办理的,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公司将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并将追究其未及时办理工作移交及离职手续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故公司根据员工手册规定,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2、我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有明文规定,我公司作息时间为做6休1,A公司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到11点半,下午1点50到5点,此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要求,我公司认为仲裁判决的双休日加班费不合理。我想问的是我该怎么写答辩书?我的证据只有一张考勤卡复印件和一张工资表复印件。这些证据有用吗?工资表上写的一个月工作时间是28天。谢谢各位好心人,各大律师帮帮忙,我在这儿非常感谢大家!!!我很急!!!
我是2008年3月到A公司上班,2008年8月因家中有事辞职。现在这个公司考虑我是原A公司的老员工,熟习业务。所以2009年2月2日给我打电话请我回去上班,我于2009年2月3日正试上班,从2009年2月3日上班以来多次要求公司给我签订合同,均被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2009年2月3日起双休日上班也没有加班工资,至到2009年7月31日公司口头叫我不要上班了,也没有说什么原因。为了维护我的权益,2009年8月我到仲裁写了申请,仲裁裁决下来叫公司支付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双休日加班工资,公司不服上诉法院。我现在该怎么写答辩书????那位好心的律师帮帮我!!!我非常感谢!!!

公司不服上诉法院无效,仲裁优先于诉讼,当然在仲裁过程中双方有没有都到场?如果一方没有到场则仲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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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3
仲裁不是赢了啊,就是仲裁的非常正确就OK了
第2个回答  2010-01-14
在这写,不如到律师事物所找律师询问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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