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论述政治统治的合法性

题目:1,论述政治统治的合法性
2,结合我国当前改革形势如何建立政治统治合法性

  第一题:⑴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是指大多数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统治的承认,对于政治统治行为的心理认同、忠诚与遵从以及政治统治在社会中获得正当性的资格与权利。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政治统治如何以及能否在社会范围内以价值观念或建立在价值观念基础上的规范所认可的方式进行有效运行;二是这种有效性的范围、基础和来源。⑵一个政权是否和如何被国民认为正当,是政治合法性讨论的核心。任何有效的政治统治秩序都由两个方面的因素促成:①客观因素:服从的习惯或习俗以及强制性的法律的存在;②主观因素:被统治者形成了对统治者的服从义务。可划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的统治体系:传统权威型,个人魅力型,法理型权威;⑶政治合法性对于现实政治生活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关系到政治秩序和政治统治持久性的问题:社会秩序的稳定性、政局的稳定性、政权的稳定性。从理论上说,缺乏政治合法性或者政治合法性资源严重不足的政府,往往是完全或主要依靠暴力(强制力)来维持统治的政府。由于得不到民众认可,所以社会秩序不稳定,民众抗议政府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可能直接危及政权的存在;高压所实现的稳定成为一种表面现象,社会犹如随时爆发的火山,政府危机四伏穷于应付。在这样的政权下,政府内部一般实行强人统治,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成员的分化变动,特别是政治强人个人命运的变化都会成为政局变动的决定性因素。当政府全面危机时,一般也很难靠政府换届或变更领袖来解决问题。危机的最终结果往往是该政府所赖以存在的整个政治体系被彻底否定,比方说,不仅该政府或强人统治被推翻,而且,该政权和制度被否定,该政府所依赖的“宪法”和法律也被废止,整个社会秩序重新构建。
  其次,政治合法性意味着政权或制度(regime)的合理性。从积极意义上说,建立政权的合法性基础非常重要。它意味着立足长治久安,构建政府制度的权威,而不是某一届政府或某一个执政者的个人权威。它提醒我们,必需致力于制度的合理化建设,将政治体系和政治秩序建立在无可置疑的公认的原则之上。

  第二题: ⑴首先,确立社会与政府对立统一的理念,尤其要张现其统一性。发展民主政治,鼓励政治参与,建立政治文明,实现政治社会化。诚然,在一定意义上,民众是政府的对立面,因为民众要监督政府行为,在个人与政府之间进行利益博弈,进行权利与权力的纷争,因而是麻烦制造者。但同时,政府若缺失了民众便没有了政治统治的对象,所以,民众是必须面对的群体,且不可回避。有秩序的政治参与会有效地监督政府决策行为,及时反映社会现状,反馈社会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施政意见,建立一种沟通渠道,并从中充当解压阀的角色,让民众积蕴的愤懑得以适度的发泄,扩展政府政策容量的张力,从而增强政府与社会的融合度。在此过程中,民众的主人翁意识自觉萌发,并最终维护政府的利益和统治。

  ⑵其次,政府应尽可能地做到信息公开,新闻舆论自由,宣传普适文明。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封闭信息是不足取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信息公开是必须的,但开放的背后潜藏着一种信任困境,即民众由于缺乏辨别力而陷入迷茫之中——到底该不该信,到底该信谁。这种困境不可避免,因为它是一种成本代价。然而,只要做到信息公开持之以恒,一如既往,必将会得到民众地谅解、支持以至拥护。在此基础上,宣扬法制精神,社会正义,在意识形态中注入健康、积极的力量,进而形成能够正确引导公民树立世界观,价值观的整体的社会文化氛围。

  ⑶再次,社会民众应以积极的姿态在政府政治统治的合法性问题中占有绝对的主动。合法性的本质就是一种社会心理,一种信念,而公民则是这种意识的承载者,问题在于公民在事实上掌握了这种资源却浑然不知,何谈运用。所以,民众需要以“主权在民”这一真理作为思想指导,逐渐培育形成自由民主的“市民社会”,通过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社会机制的重建促使社会有机整体的成长和发育。将游离于社会的高居上层的政府牢牢地镶嵌在社会机体之中。西方发达国家地民主政治制度大概的做到了这一点,虽然哈贝马斯对于资本主义政治做了深入地批判,但不可否认,在遥远地“超越合法性”(终极价值地认同)到来之前,西方地民主制度范式的合法性问题最具理性,逻辑性和思辨性,因而也是最合理的。
  总之,有以政治文明为志业的政治家的锐意改革,有市场经济带来的业主群体形成的中间阶层的不断趋于成熟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行为,有理论学者的探究和思考以及由此创新出的理论思想,加之国际社会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全球化进程的冲击,制约和压力,中国政府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建设也会理性地稳步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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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2
1 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是指大多数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统治的承认,对于政治统治行为的心理认同、忠诚与遵从以及政治统治在社会中获得正当性的资格与权利。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政治统治如何以及能否在社会范围内以价值观念或建立在价值观念基础上的规范所认可的方式进行有效运行;二是这种有效性的范围、基础和来源。
合法性是政治学话语谱系中的核心术语和重要范畴,也是一个政治体系持久运行的关键所在,因此成为政治统治者孜孜以求的宝贵资源。没有任何政治统治是完全能够依靠暴力进行的,它必须唤起并维持民众对它的合法性信仰,即让社会民众认为当前的政治状况是值得认同和拥护的。
一个政治体系要具有较高的合法性,可以减少统治成本,使统治更具有效力,使政局更具稳定性,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避免合法性的危机。
一个政治权力或权威主体要通过实际取得的成就才能赢得合法的支持。这里指的成就实际上是指政治权力主体对社会进行政治管理或政治的实际业绩。政治权力主体取得的实际业绩,满足了社会成员对经济增长的诉求和强烈愿望,体现了他们的利益。如果社会成员认为政治权力主体在行使权力时,他们从中得到的利益在价值上超过了他们因服从政治权力主体而给他们带来的某些痛苦,他们就会互相交流看法,从而形成一致意见。这种一致意见表现为群体的压力,促使社会成员服从政治权力主体的管理,加强了政治权力主体的控制与协调能力,使政治权力主体的权威合法化。正因为治理绩效将会使政治权力主体合法性水平降低或丧失,所以每一个时期的政治权力主体都会谋求经济的发展,以此来提高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以增加自身统治的合法性。意识形态、结构和规则、治理绩效共同构成了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基础。它们各自发挥着自己的作用。三者结合的程度越高,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合法性就越牢固。

2 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政治形态中,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是不同的。因为,不同阶级性质的国家是依据不同的历史过程形成的,而不同的历史过程决定了执政党掌握国家权力的实际地位,从而也对其合法性基础产生重要影响。所以,我们完全不能脱离现实国家和社会的具体实际来研究政治合法性的策略问题。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领导人需要建立适应现代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新的政治权威,更需要创造和运用能够形成执政合法性的各种体制基础和条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利益普遍觉醒的现实使得人们思想出现了多元化和多样性的形态,人们不再看重政治体系的“正统”或“神圣”,对政府领导人的要求也不再苛求其“尊严”,而只是从工作成效上来要求他。此外,腐败现象、失业增加、农民负担加重、城乡差距扩大等等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带来了不可低估的影响和挑战。
1.要用“关怀”建立认同系统。在社会民众中生成的“认同”,不是一种单向作用的过程,它必须以政治系统与社会认同系统双向互动的过程而存在。所以“认同”即合法性的生成和实现,必然要求执政党和既定政权实现对社会认同系统及其成员的教化和关怀。这就决定了政治系统一方面要通过意识形态的作用,建立起该系统及其成员对既定政权的信仰和信念;另一方面要加快经济建设,创造能够给民众带来更多现实物质利益的条件。
总之,只要执政党开展的一切工作都以人民同不同意、人民赞不赞成、人民拥不拥护、人民支不支持为衡量标准,就一定能够充分显现出共产党执政的有效性,也就一定会得到人民群众对共产党执政的信任和拥护。由此可见,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重要策略促成了这样一种实际效果,即合法性为执政有效性奠定了合理的价值基础,执政有效性为合法性提供了有效的现实支撑。因此,用执政的有效性生成合法性,以合法性促进执政的有效性,并长期保持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就必然成为执政党治理国家和整合社会的重要动力性资源。
2.要用“制度”维系合法性。现代理性统治观念认为,一种统治只有至少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以说是合法的,一是必须从正面建立规范秩序;二是人们必须相信规范秩序的正当性。⑥(P128)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建设的战略构想和实际步骤,而执政党的一切决策和行动,只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和认可,才是可靠和可行的,亦即只有人民真正需要的政治制度才能够得到人民的认可,并被人民所贯彻。
实践已经证明,当政治制度价值取向指向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时,人民就会把执政党及其国家政权看作是“我们”而不是“他们”,从而有利于形成维持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这样,社会认同系统就能始终处于法律制度和有序的政治环境中,进而稳定地发挥其生成和实现合法性的功能和作用,以保证共产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