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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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肯定是要加分的

这件事我不能做

作弊,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是在盗取别人的知识,一种不好的行为,所以,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这天是期末考试,全市统考,一进考场就觉得气氛好沉重,一个个同学都在埋头苦干,独自发奋,走到位子旁,坐在位子上,刚放松下来喘一口气,就看见监考老师抱着卷子走进来了,由于我坐在倒数几排,老师说了什么没有听见,但却感觉到了同学们在拿到卷子后那紧张的情绪。
“沙沙沙——”考卷发下来了,同学们拿到卷子以后第一件事就是看题目的难度。一看,啊!不会吧,这么难呀,我顿时傻眼拉。几乎在同时,其他的同学也露出了无助的表情。想想,好象没有丝毫换卷子的可能,于是也就动起笔,做了起来。
啊!没想到题目竟会是这么难!刚做完第一大题就已经有3、4题不会做了,怎么办?忽然,听见耳边有一阵窃窃私语,转头一看,旁边不多不少四个同学都在互抄呢!这时,我的心头微微一振,我到底应不应该参加他们的队伍呢?一问自己,便得到了两个不同的回答,一个在大声的对我说,作弊是不光明的行为,是在偷取别人用汗水换来的知识,就算抄对了也没有意义,这件事你不能做;而另一方则说:去吧,反正你们又不认识,他们不知道你是谁!两股力量就象两个军队一样,在互相辩论,最终,我决定用自己的能力去面对难题,因为我认为平时我够努力,所以那些我认为难的题目,别人做起来一定也不轻松。
试卷发下来了,我考的还不错,虽然不是很好,但是那天我没有去作弊,我战胜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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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我能做

炎热的夏风吹进车窗,窗外的阳光正激情地演讲着。我带着夏日中午的烦躁,把头靠在车窗上,微微地闭眼小憩。

公交车像一只笨重的大虫,摇摇晃晃地前进。车在一个站牌前停了下来,我睁开眼,挪动了一下身子。一个身影走了上来,我睁大眼睛,原来是一位头发已发白,走路蹒跚的老爷爷。此时的车间已经满是人了,他在这人群中缓慢地移动着.

让座吗?我在心里嘀咕。可是,离目的地还有好几里地呢!不让吗!那又太没公共道德,完全不把长辈的教诲抛在脑后了。让?不让?......在这场争论中,良心战胜了我的自私。于是,我转过身,寻找那老爷爷的身影。我看到他了,他也正注视着我。我马上站了起来,站到了旁边。那老爷爷好象与我心灵相通似的走了过来。他扶住椅把,慢慢地做了下来。待他做定后,他回过头,冲我感激地望了一眼,我好象看见他的嘴角上扬,好象听到他说“谢谢”。那眼神,那微笑,是多么亲切,多么美丽。

我望着窗外,困意和烦躁一丝全无。取而代之的是心灵的愉悦。那位老人的眼神好象一汪清泉,让我在炎热的夏季,感受到了一丝清凉。我的眼前不时浮现出刚刚那一幕,好象正欣赏着一幅名画。但是,这幅画中也有着一些不和谐的色彩。

如果刚刚,我毫不忧郁地站起来该多好。在学校接受了七年的教育,这些做人的基本道德已烙在了脑海中。可是,为什么在要付出行动时却又那么犹豫呢?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延续至今,我作为炎黄子孙更应该将它落实到位。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让位。

现在,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帮助他人,快乐自己”。在给予的同时,我们获得了快乐,获得了一颗感恩的心。而我们所给予别人的与这相比,简直是太微不足道了。以后,我一定会更加快乐,因为我将要帮助更多的人。我一定会成为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想到这里,我的嘴角轻轻上扬,阳光温柔地扶过我的脸.......

1 从上学到现在,跟我坐过的同桌很多。可关系最密切、最要好的,就要数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的孙超啦!
他和我同岁,是个回民子弟,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
孙超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的课堂提问,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 他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很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问题,他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们感到由衷的佩服。
孙超的学习非常用功。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用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去玩了,可他还坐在那里看书。每次放学回家,他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什么《中华A卷》、《字词句篇》、《小学生优秀作文》等,都是他每天要做和要看的内容。为了扩大知识面,他还让妈妈给他报了校外的作文班和奥数班,经常利用节假日和星期天赶去学习。由于他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他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
他非常喜欢体育锻炼。不但上体育课很认真,课余时间,他也是一个活跃分子。他十分喜欢游泳。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能坚持游泳锻炼。在他那小卧室的墙上,光游泳比赛获得的奖状就贴了十几张。
由于他活跃、好动,他也经常“闯祸”。有一次,课余时间,他和我们几个同学在教室的走廊上玩“抓人”的游戏。我们你追我赶,玩得可热闹了。可一不小心,他和一个二年级的小弟弟撞了个满怀,小弟弟的眼睛刚好撞倒了他的下巴上。由于用力过猛,小弟弟的眼睛上面裂了一个一公分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可把我们给吓坏了。这时,老师赶来了,叫来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把小弟弟送到医院去“缝针”。为此,老师和家长都狠狠的批评了他,我们也和他一起给老师写了检查。
由于我和孙超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坐在一起,经常免不了上课小声说话,有时还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上“思品”课,我们的小动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让我们留下来写检查。我们都很后悔。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俩一商量,主动找到老师,要求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
我们在一个班、一个教室,一个座位。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块儿做游戏。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永远都是好朋友。

2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叫姚利伟。他虽然成绩不好,排在后四名里面,但是他为人憨厚老实。这在我们班里可是出了名。
现在就让我来给你们说一件事情来证明。有一次,轮到我们组扫地。我们这一个小组有三个女同学,两个男同学。包干区,我让女同学去,教室就让男同学打扫。这时,只有一个男同学在,我就告诉他等一会儿另一个男同学来了就让跟他一起扫教室。分配完毕,我就和两个女同学下楼去打扫包干区了。
来到包干区,我和两个女同学迅速地拾着地上的废纸。然后,用扫把清扫路上的垃圾。三个人起劲地干着。包干区变得越来越干净了。
扫了好一会儿,我们才把包干区打扫干净。然后,我们三个人就说说笑笑地回教室去了。来到教室,我看到教室里的一切出乎我的意料,扫把没有放好,扔在地上,垃圾没有畚起倒掉,在地上散乱地躺着。地板还是脏脏的,没有用拖把拖过。怎么搞的,竟然弄得这样糟糕!我火了。我抓住那个男同学狠狠地批评他。他说自己扫好了,剩下的应该由另一个同学负责清扫完毕。他居然不认账,我更加火了。这时,姚利伟正好走过来。我便把气全部撒在他的身上,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最后命令他赶快扫好地面,倒掉垃圾,拖好地板……他只是默默地听我批评他,默默地扫着地,倒掉垃圾,放好扫帚,拖好地板……我看着他乖乖地做着一切,气就也消了。
然后,我走进教室,翻开《值日生记录本》。啊呀,不对,今天不是轮到姚利伟扫地,我怎么竟然去批评他呢?而且他也没有辩解一声呢?顿时,我的脸涨得通红。他没有找我“算帐”,反而按照我的命令去做事。他真是一位憨厚老实的好同学!

4 他,是我中学同学当中的一位.他长得不高不瘦,但是比我还高一点,他有一对并不怎么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张大大的嘴巴。由于他爱好体育,经常到外面踢球,所以体质不错,但皮肤却被晒得黑黝黝的。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有一头卷发,可不是烫的,而是自然卷曲的没,看上去象一只卷毛狗,所以大家都叫他“卷毛狗”。
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坚持不懈做事不半途而废,而是有始有终,。记得有一次,我们到足球场去上体育课。老师让大家跑400米。于是大家便排成一行,当然他也在其中,只听一声“开始”的口令后,跑步开始了,大家都像离弦之箭,一个劲的往前跑,他也不例外,但是另人吃惊的事发生了,只见他刚跑了十几步脚小突然遭“暗算”,摔了一跤,这一交可摔得不轻啊,他膝盖上皮开肉绽,鲜血涌了出来,可是,他并没有就此罢休,强忍着伤痛爬了起来,有人上来扶他,他却没答应,凭着他坚韧的意志,一拐一扭地向着前方跑去。终于,在疼痛地干扰下,他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十米,五米,三米,一米,他跨过了终点线,我们为他欢呼,为他骄傲!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不屈的人,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5 我有个同学叫苏慧仪。她的眼睛非常漂亮,鼻子高高,乌黑色的秀发,还一个小小的嘴,样子长得非常漂亮。
我最欣赏她的人品和她非常聪明。每次她考试都在五名之内。她为人乐观,乐於助人,是非分明。世界上已很少这种人了。因为她心地好,所以有很多朋友。每个一但和她做了朋友,就不用忧愁了。
她对家人也很孝顺。时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听爸爸妈妈的话。
每当她的朋友需要她的帮助,她一定会伸出援手。老师和同学也对她赞口不绝。她成绩好时,不会骄傲。她看到一些成绩不太理想的人时,她就会安慰她,叫他不要灰心,下次再努力。
人们都说她又漂亮又聪明。但她常常都说自己不是最漂亮,不是最聪明。自己是不漂亮,最不聪明的那个。当然同时,她有困难时都会有人帮助她。
有一次,她在校不见了一个十元。大家都为她拼命去找。最后,好人有好报,终於找到了。
每逢圣诞节,她的圣诞咭也多如银河。数也数不清。她也很帮助老师。老师叫她做事她也很愿意。
每个人都认为她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自己也觉得是。那麼你觉得她是不是一个大好人呢?

吴品贤是经常帮助我的同学,我觉得他心地善良也很亲切,每当我不会写书法的时候,他都会

一心一意一个一个的教我写,我很高兴能够认识这会和蔼可亲的同学。江怡萱是我最欣赏的同学

,也是我觉得最有人缘的同学,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而且每次做什麼事情都会一心一意的去做

,所以她每次做的作品都很漂亮,我非常欣赏她的作品。刘俊杰是服务最热心的同学,沈佑维是

最有责任感的同学,我觉得这两位同学做什麼事情都很热心。我想我也要好好的跟他

们多多学习,更加努力!

贺靖雅是我最要好的同学,我很高兴能够认识她,希望每天都能够跟她一起唱歌、跳舞、写字

、画画...等。苏静萱是我觉得最快乐的同学,因为只要我看到她的时候,她的脸上都会带著笑容

,我看到她的笑容就觉得好快乐。蔡勇证是我觉得爱抱怨不快乐的同学。黄圣玄是我觉得上课不

专心的同学,他们两个在我们班上是最不乖的同学,我不喜欢他们这种个性,希望他们两位在以

后的日子多多改进,我就会和他们做好朋友。林芳宇是我觉得上课最用心的同学,我觉得她功课

很好,上课也很认真,对人也很亲切,我想我也要跟她多多学习,更加努力!加油!加油!

6 每一次看到陈彦安积极向上的手朝天举着,我都会莞尔一笑,因为陈彦安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快接近期末以后,陈彦安变得更加积极了,而且也变得更开朗了。 有一次,在一堂因为没人积极举手发言而变得无聊乏味的语文课上,褚老师问问题,同学们有的好像知道,不想举手或不敢举手,或者不知道答案在桌子上愣着发呆。褚老师看到这样的情形,大发雷霆,吼着问:“只有这几个知道吗?!”只见陈彦安鼓起勇气,举起了手。当时,我举着端正而向上的手,看看陈彦安的手,简直就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我连忙对陈彦安说:“把手举高点儿!老师才看得见!”于是,陈彦安再次骨气勇气,飞快地往上面伸去。老师看了,快手快脚地向陈彦安走去,点了陈彦安来发言。虽然陈彦安以前发言吞吞吐吐的,但是之后她经常发言,说话也变得很利索了。这就是陈彦安突飞猛进的变化。 在上课的时候,不仅仅她很积极,而且在课间的时候,她也是很开朗的。
在课间的时候,只要是一群人在一起玩,陈彦安她都会参加,并且在无聊的时候她也会想出一种方法来解闷,比如说:抛手绢的游戏,或者是拿出一只玩偶来演玩偶剧…… 而且每天,陈彦安都会笑,不管是哈哈大笑莞尔一笑、微笑、大笑,里面都含有开心、高兴的意思。也许,这也是影响她上课那么积极的原因之一吧!

7 “铃铃铃”下课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排好队伍走出教室。我站在队伍的第一排,慢慢地往外走。突然,站在我后面的张浩然冲到我前面,由于门太小,站不下两个人,他又跑得太快,,我一下子被拌倒在地。唉哟,真疼!旁边的同学好像都没看到我摔倒在地,像一只只快乐的小鸟在我眼前飞快地闪过。这时,一双可爱的小手温柔地把我扶起来,轻轻地帮我拍掉衣服上的灰尘,然后又把我扶到座位上,说:“林书帆,你没事吧!”“没事。”我抬头一看,白皙的脸蛋映入我的眼睛,圆圆的头上扎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眼睛里闪烁着温柔的光芒。原来是她-----陈铭源。 陈铭源是我的好同学。一年级刚入学时,她是我们班的“识字大王”,我们有什么字不认识,都纷纷跑去向她请教,她也很耐心地教我们。她还是我们班有名的“高嗓子”,平时老师上课读作文都请她来读。她的声音很响亮,读起作文琅琅入口,大家都听得入迷了。她平时很爱集体,乐于帮助同学,象这样帮助同学的事情不止一次发生在她身上,比如,今天李硕故意打到我的肚子,又是陈铭源第一个跑过来扶着我,还严肃地批评了李硕。
虽然陈铭源的年纪比我小几个月,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她好像是我的好姐姐,保护着我。你们说,这么好的同学,应不应该去夸夸她呢

8 我有一个很好的好朋友,名字叫吴思洪,他助人为乐,专门帮助别人。他最喜欢的同学当然是我了,因为我们是全班最最友好的同学。他总是来帮助我,比如:我在擦窗,他就帮助我擦;我不会做的题目,他就认真地教我……最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是他借给我钱的那一次。
那一次上象棋课,我忘了带本子,想这一下死定了,老师肯定会批评我的。正在我焦急万分的时候,吴思洪出现了,他热情地对我说:“我的好朋友,你怎么了呀!人家都走了。”我说:“我的本子没带,老师会批评我的,这可怎么办呀?”吴思洪想了想,到自己的座位上,拉开书包,把乘车的一元钱给拿了出来,他走过来,对我说:“别着急,这一元钱给你。”我的眼睛湿润了,这一元钱是乘车的钱,他没有了钱,就只能走着回家了,我连忙把钱塞进他的手中,飞快地跑了,没想到,他在小不点超市买了象棋本直往教室里跑,把象棋本放在我的手中,我推辞不了只好拿了。 啊!我的好朋友,你对我真好!

9 我的好同学小成,今年十岁。他长着矮矮的个子,留着短短的头发,瘦瘦的脸蛋黑里透红。两首淡淡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高高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小巧玲珑的嘴,一张嘴,就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小成很关心集体,也很乐于助人。说起他关心集体,我想起前几周的星期三下午,我们班的扫把坏了,小成不声不响地从家里拿来铁钉和锤子,把烂扫把一个一个地钉好了。说起他乐于助人,我想起前两天中午放学的时候,他看见一位小弟弟在商店门口摔倒了,就连忙走过去,扶起小弟弟,帮他抹去身上的灰尘。
这就是我的同学小成,一个既关心集体又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我的好同学小成,今年十岁。他长着矮矮的个子,留着短短的头发,瘦瘦的脸蛋黑里透红。两首淡淡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高高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小巧玲珑的嘴,一张嘴,就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小成很关心集体,也很乐于助人。说起他关心集体,我想起前几周的星期三下午,我们班的扫把坏了,小成不声不响地从家里拿来铁钉和锤子,把烂扫把一个一个地钉好了。说起他乐于助人,我想起前两天中午放学的时候,他看见一位小弟弟在商店门口摔倒了,就连忙走过去,扶起小弟弟,帮他抹去身上的灰尘。
这就是我的同学小成,一个既关心集体又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10 我的中学同学(初中作文)
他,是我中学同学当中的一位.他长得不高不瘦,但是比我还高一点,他有一对并不怎么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张大大的嘴巴。由于他爱好体育,经常到外面踢球,所以体质不错,但皮肤却被晒得黑黝黝的。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有一头卷发,可不是烫的,而是自然卷曲的没,看上去象一只卷毛狗,所以大家都叫他“卷毛狗”。
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坚持不懈做事不半途而废,而是有始有终,。记得有一次,我们到足球场去上体育课。老师让大家跑400米。于是大家便排成一行,当然他也在其中,只听一声“开始”的口令后,跑步开始了,大家都像离弦之箭,一个劲的往前跑,他也不例外,但是另人吃惊的事发生了,只见他刚跑了十几步脚小突然遭“暗算”,摔了一跤,这一交可摔得不轻啊,他膝盖上皮开肉绽,鲜血涌了出来,可是,他并没有就此罢休,强忍着伤痛爬了起来,有人上来扶他,他却没答应,凭着他坚韧的意志,一拐一扭地向着前方跑去。终于,在疼痛地干扰下,他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十米,五米,三米,一米,他跨过了终点线,我们为他欢呼,为他骄傲!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不屈的人,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但他是谁呢?他便是***(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固省去)

11 我的弱智同学
在我上学的小学校园里,我有一个弱智同学。他每天背一个小书包,像别的同学一样上学、放学。只是,同学们上课的时候,他只能在校园里溜达,独自玩耍。
他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同学们放学的时候,他会跟上最早一个放学的队伍,昂首挺胸地走出校门。然后,在校门外,等所有的同学被家长接走,他再独自回家。
每一个接学生的家长,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都会在校门口看到他熟悉的身影。
转眼几年过去,大概许多家长已经习惯看见那个弱智学生单纯的笑和人真的举动。
几乎是每天的中午和下午放学的时候,他都会在学校门前那条小公路上“指挥交通”,像交警一般认真、虔诚。他会时不时地很公正地训斥每一个在他眼里“违规”的家长。如果见有小同学摔倒了,他会急跑几步,扶起那个小同学。如果见谁有被碰撞的危险,他会适时地去提醒人家,用他含混不清的语言,从不计较人家是否领情,是否感激。
每天看到他,我总会想起那一个让我感动一生的场景:一个中午,家长们都在校门外等我们放学,依旧是那个弱智同学在“指挥”着“交通”。这时,一个小同学在玩耍时被公路上的一块砖头绊倒了,他的妈妈把他扶起来,抱走了。而那块砖头,肯定是所有的学生和家长都看到了。我也看到了,但我并没有想到去拿走它。每一个人也都在懒散地站着,聊自己的天,想自己的事情。而此时,是那个弱智同学,急急地跑过去,捡起砖头,把它扔到远远的墙根下。
我一下子觉得很惭愧,我想,当时肯定有许多学生和家长也会有那样的感觉。我突然就想起了那句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处于混沌状态下的同学,他保持了那份与生俱来的人的本性――善良!而我们这些智力正常的人们,却已慢慢忽略了这两个字,或许它还深深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却无暇去表现,早已落满灰尘。
每一天依旧如水流逝,那个弱智同学,依旧每天快快乐乐地活跃在校园,忙碌而满足。
校运动会上他会去为大家捡拾垃圾,甚至会去做许多淘气同学的出气筒......
他却一直在微笑,宽容而憨厚。
或许,他是觉得自己融入了这个校园,是这个校园让他远离了孤独,所以他心存感激。我却一天天被他感动,我想,因着他,我已掸落了心灵上堆积的那层灰尘。
谢谢你,同学!

12 男生女生
男生和女生注定就要势不两立吗?难道就不能和平相处吗?在男生们的眼中,女生就是“恐怖分子”,而他们则是“反恐精英”。
在我们班里,这种现象更为严重,男生们都在反恐,时不时地就会引起一场“血战”,没有一个学期能够平安度过。不过,在这场无始无终的战斗中我、李心璐、于佳沛、步凡,我们四个好朋友像是幸存者,并没有被侵略过。只可惜好景不长,这不,就在这几天里,又引发了一场骚乱——反“四人帮”行动。
这场战争源自我们中一人——步凡。步凡,不凡,她就是那么的不平凡,不一般,和她在一起长了,你就会发现她为什么那么不平凡。她最不平凡之处就是她特别能招惹男生。男生们总爱围绕着她,和她闹,欺负她,尤其是这几天,这种现象更加严重了。课间,男生们闲着没事,打她几下,碰她几下,要不然就是在上完操后来个“群殴”;还有就是老师问谁犯错误时来个诬告,冤枉步凡,让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凡啊!你的运气真不好,命真苦呀!
作为一个朋友,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是,和她在一起,我只有倒霉、吃亏的份,哪有便宜让我占,哪有好事记得我?因为和凡在一起处处倒霉,所以,我当着男生的面儿和她断绝了关系。但是她还是把我当成自己的朋友,而且看着她被男生们欺负,我心里也很不好受,又和她走到一块儿去了,并且更加关心她、帮助她。李心璐也加入了,她比我更厉害,男生们一来,她就摆出了张牙舞爪的架势,好像能把他们一个个生吞活剥,可是他们还是能用他们飞一般的速度趁我们不注意间碰到她。没办法,敌众我寡嘛,不过他们真是一群打不死的苍蝇。保护步凡这一行动还在进行着,我给步凡出了许多防止男生们来骚扰的妙计,也在到处寻找这些办法,就连梦梦的“忍术”也没有任何作用。我们真是无计可施了。为了保护步凡,我们都和男生们闹了矛盾,因此男生们开始反“四人帮”了。
幸好又迎来了一个双休日,凡总算可以摆脱男生们的魔爪了,可是这只是短暂的时间,不知道到了周一又会怎么样,我把我一周来最重要的一件事写了下来,不知道老师读了我的文章后会怎么样呢?最重要的事还是我们男生和女生要和谐相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24
森林个人运动大会召开的日程越来越近了,所有的动物都在加紧着自己的特长,兔子在练习着短跑,乌龟在练习着游泳,燕子在练习低空飞行……只有狐狸在自家屋里,转来转去,一筹莫展的脸色无法掩饰内心的思绪……

森林大会每年的组办权是按照动物家族轮换安排的,今年轮到狐狸家族了,狐狸脑中一直闪烁的是,三个月前森林组委会把这个权利交给它的时候,很沉重暗示:‘森林运动大会已经3年不盈利了,如果再没有办法扭转局面的话,这可能是最后一届了。委实亟待想出更好的办法去改变这一切。”

多年来动物们一直拥有着自己的特长,年年的强化使得记录不断的刷新,但是也形成短跑王总是兔子,游泳王总是乌龟,低空飞行王总是燕子的尴尬局面,当其他动物无法卫冕冠军的时候,也失去了竞争的意识,甚至不愿意做一个配角。以狼为首的强势集团还纷纷要求拓展自己优势项目的权重。运动会本身的意义不断受到各种形式的挑战,更重要的是没有人愿意为运动会付出金钱支持,参加的意义只是为了拿走那个镀金的奖杯,运动会在入不敷出的局面下该走向何方?这让狐狸眉头皱的更深了……

会不会能找到更好的方式改变这一切?又有谁会为运动会买单?森林里的动物都在密切观看着狐狸的一动一静,或者看着狐狸的失败,或者等大更大的笑话……

就在比赛还有一周的时候,天色未亮,组委会主席老虎找到狐狸的家里,悄悄的进行了长达一天的密谈。夜色正中的时候,才微笑的道别而去,一种诡秘的笑藏于眉间。

次日,组委会就宣布本次运动会增加最为重要的一个比赛内容,动物五项全能奖,拥有含速度、力量、技巧、飞行、游泳的全能动物,将得到最高的荣誉和纯金打造的奖杯!

森林里炸沸了锅,兔子怎么能飞?燕子怎么游泳?即使是刻苦的练习,时间又这么紧张……但是想想最高的荣誉和金杯,动物们心里打起来鼓。兔子悄悄的去拜访大雁,燕子也带着点心问候鲤鱼去了……

鲤鱼的龙门还是容易进去的,见到燕子手里的点心就明白了一切,然后很有兴致地指着水里的联系游泳的麻雀、黄雀、杜鹃给燕子看,还不时的夸他们的进步很快。然后转身给燕子讲到“我们这里是组委会唯一指定的培训场地,效果最好,只是这个费用嘛,你明白吗?”燕子使劲的点头,嗯嗯 嗯,迫不及待的飞到游泳池内。于此同时也有传闻兔子已经学会滑翔了……

开赛前一天的晚上,老虎再次来到狐狸的家里,将手里一袋子的金子倒在狐狸的桌子上,这是鲤鱼、大雁向组委会缴纳唯一指定特权费的一小部分。但是仅仅这一小部分就足够所有的开销,即使是纯金打造的奖杯。狐狸又惊又喜的问:“虎兄,兔子真能学会游泳吗?”老虎坚定的答道:“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改革使得运动会事业得到了长久的发展,是森林的需要,也是真正考验他们的时刻!”

比赛如期而至,运动员一次入场,每个人的眼中都盯着主席台上那最高的荣誉和金杯。那么谁将成为第一届五项全能的得主?我们拭目以待……
第2个回答  2010-01-18
沐浴在爱的阳光里
有一样东西,能使铁石心肠变得柔软;有一样东西,能让灰暗的人生充满希望;有一样东西,具有起死回生的力量。这就是——爱。爱美丽了世界,装点了人生。
小时候,爱就是一支棒棒糖,一件新衣服,妈妈一个甜甜的吻。而现在的我总认为爱就像是一团模糊的影子,总也找不到头绪。爱仿佛就在这影子背后,却迟迟不肯露出真面目。我总是试图寻找,可它就像是在和我捉迷藏,时而飘摇而至,时而消失无踪。直到我放弃追寻,慢慢平静下来的时候,竟惊奇地发现,爱就在我身边,时时刻刻伴我左右。
我看见爸爸的背,弯弯的背。就是这背,载起我童年的梦。每天上学、放学的时候,我可都是在这背弯上度过的。爸爸给我讲笑话,讲大科学家的故事,讲伟人的事迹……我就靠在那宽宽的背弯上,不必担心风吹雨打,因为爸爸已为我挡住了一切。现在,我已不再靠在爸爸背后,可我却担负起为他捶背的“工作”。我把这当作是一种报答。可每次面对爸爸那弯弯的背,我却总忍不住要流泪。
我看见妈妈的唇,暖暖的唇。妈妈是不善言辞的,可我总愿意向她倾诉心事。她总是默默地听着,然后告诉我:“按你想的去做吧!我相信你能做得更好!”每当我参加各种竞赛,她总喜欢在我临走之前弯下腰来,轻轻地吻一下我的脸。是的,我也习惯了如此。这样就够了,不是吗?
我看见老师的眼,深邃的眼。就是这双眼,在我灰心、失意的时候,给我抚慰;在我获得成绩的时候,给我鼓励;在我慌张、畏惧的时候,给我力量;在我犯错、迷途的时候,给我警告……就是这双眼,时时刻刻注视着我,让我永不言弃,勇往直前!
我终于明白什么是爱了,爱是感激,是希望,是让我不受任何伤害。而那模糊的影子则是爸爸的背、妈妈的唇、老师的眼,是一切爱我的人给我的关怀。原来我一直都沐浴在爱的阳光里!

原创,打半天,累死我了
第3个回答  2010-01-18
很多时候,父母的爱就像那天空划过的飞鸟——时常到来而又不留痕迹。……
那是一个天色昏暗的傍晚,窗外狂风大作,我打扫完教室里的卫生开始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咔嚓——”,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惊雷,紧接着大雨倾盆而至.我心中暗叫不好,把衣服往头上一披就向外冲,刚到校门,两个熟悉的身影闪入眼帘--是爸爸,还有妈妈,可他们两个人手里都只有一把伞.妈妈笑了笑对我说:“我和你爸都是直接从办公室里过来的,没多带伞,我俩合打一把吧。”“不行,雨太大,两个合打一把两个人都要被打湿,我这把伞给诗豪。”爸爸忙说着把伞伸过来。“我和爸爸打一把。”说着我跳到爸爸的伞下,爸爸一手举着伞,一手尽力搂住我的肩,三人两伞隐没在水雾之中,那一刻我感到好幸福好幸福。

朦胧间,我的脑中突然闪现出一幅又一幅画面:我想起由于上学太匆忙而忘了带走作业本,老爸发现后,跑步给我送到教室里;我想起了由于打篮球而忘了回家的时间,妈妈急急忙忙四处寻找我时的身影;我想起了给出差在外的爸爸打电话时,话筒里他急切的声音:“保险丝在阳台上工具箱里,上保险丝时一定不要忘了先拉下闸刀”;我想起了每遇到考试,出家门前妈妈的一句叮咛:“不要慌,相信自己。”太多太多的往事一瞬间涌出,让我不觉潸然泪下。

父母的爱就像百合的清香凝成的感动,慢慢地汇拢,不再飘散。我想可能世上没有人会说不爱自己的父母,但是他们能说自己能完全地回报父母的爱吗?也许远远不能。在父母的眼中,爱就是和你一起走,走再远的路也不会疲倦,所以我永远不会忘记爸爸拿着我的作文草稿时热切的话语:“改一下,再改一下就可以誊了。”我也不会忘记妈妈一大清早起来为我做早点的身影——一生过于漫长,此刻就是幸福。

写到这,我不禁想起了《圣经》中的先知以利亚用手遮住脸,不敢正视上帝的面容。我想,父母是能够享受到这个权利的,他们拥有“上帝”播洒到人间的圣物。

补充:题目<<父母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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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1-20
书,我的良师益友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给你带来感观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冰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

我可能是天生爱看书的人吧,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对书有一种特殊的兴趣。当我大哭时,妈妈给我一本书,我立即停止哭泣,一本正经的看起来,虽然什么也看不懂,可还是像个读书人似的。

小时候,我最爱看小人书和童话故事,还常常和小伙伴们扮演故事里的人物,每当我看到大侠救出了处境危险的人们,心底里便暗暗佩服大侠的英勇;看到王子和公主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会情不自禁地拍手称快,暗暗地为他们祝福。上了学,我的书柜里便塞满了作文书,奥数书,名人名言……从这些书里,我学会了做人做事的准则,学会了学习,写作的好方法,懂得了与人友好相处的重要性。稍大些,我便开始阅读中外名着,认真揣摩书里的人和事,时常感叹孙悟空的神通广大,诸葛孔明的神机妙算;佩服鲁滨逊超强的毅力与智慧;憎恨封建社会对下层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的罪恶行为。

慢慢的,我长大了,从识字的那天起,爸爸便给我订阅了许多书报。我翻开那些书,顿时发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也结识了许多新朋友:白雪公主,尼尔斯……从此,我每天放学回家首先做的事便是看书。慢慢的,我就养成了看书这个好习惯。因为书不仅给我了知识,还给了我无穷的乐趣。每天晚上,坐在灯光下,看着那一行行铅字,忽然它们变成了一个个可爱的精灵,跳啊跳啊,多么有趣啊!这难道不是一种享受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年龄的增长,我上五年级了。开始不满足于看小人书了。于是便开始阅读小说,如:《孤星血泪》《海蒂》《小公主》这些书给了我知识,也个了我一种精神,一种力量。

二年级时,有段时间,我买了很多书,有:童话大王、谜语大全、200字作文……可是,有一天,我在书店看到了一本比利时着名作家梅特林克写的《青鸟》,一眼就迷上它了,我吵着叫爸爸给我买,可爸爸说:“最近买的书太多了,一时看不完,现在就不买了,等看完了再说。”“不嘛,爸爸,我就要买。”我撒娇地说。“那你自己想办法去买吧。”爸爸有些生气了。过了一会儿,他想了想说:“你可以在家帮妈妈扫扫地、拖拖地、抹抹桌子……挣钱,做一次家务挣5角钱,这本书8元钱,可要做16次家务哟。”

从那日起,我“艰苦”的生活开始了:有时,中午回家便给妈妈盛饭、拿筷子,做完了,妈妈就在的在本子上打个“√”记账;到了晚上,只要作业不多,我便赶快把功课做完,等一吃完饭,就开始扫地、抹桌子……一天下来,就可以做2、3件事了。

……

十天半个月过去了,我终于挣足了钱。这一次,我揣着自己的8元钱,在爸爸的陪同下,再一次踏进了书店的门,这次,我买到了那本自己梦寐以求的书—《青鸟》。

书,是我学习文化的好助手,是我人生路上的引路人,是所有知识的源泉,我这个好习惯将永远激励我,像更广阔,更新期的世界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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