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8-26
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管理是有规定的:
1.按照公安部、财政部规定的实物量标准,供给在押人员伙食,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开水供给充分。
2.对有特殊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在押人员,可适当照顾。对患病的在押人员,适当提高伙食标准。
3.监室做到坚固、透光、清洁、通风。
4.在押人员每日休息时间一般不少于8小时,室外活动即放风时间一般1-2小时,可根据气候和地域不同进行调整。
同时,在押人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不受看守所管理人员及其他被羁押人的殴打、体罚、虐待,人格不受侮辱;
2.获得国家规定的饮食、休息、户外活动、身体保洁等基本生活保障;
3.入所时获得健康检查,患病获得及时治疗,因病不适宜羁押时获得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刑罚执行方式;
4.按照法律规定,与亲属、律师通信、会见;
5.聘请律师申请、上诉或申诉材料、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控告检举获得及时转达;
6.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不受侵害,由看守所代为保管的财物,出现损坏、灭失的,获得照价赔偿;
7.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依法行使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少数民族禁忌获得尊重;
8.阅读经过允许的书刊,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9.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获得提请减刑、假释;
10.享有其他合法权益及获得其他合法帮助。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杭州),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29号。如有会见、取保、辩护需求,请联系四乔律师事务所!如在手机端浏览,可寻找下方电话及官网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