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哪个好

女,71年生人,年收入40万左右,曾经在05年做的中国人寿康宁终身寿险,交保费20年,是3650元/年;06年做的中国平安鸿盛终身寿险,交保费30年,是3420元/年;08年做的中国人寿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交保费12年,是20000元/年;现在打算补充一些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或重大疾病险等,但是不知道再投保那家保险公司更好,保本收益更高的险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21

学霸说保,专注养老保险测评!商业养老保险哪家强?,话不多说,我们直接上榜单:“十款高性价比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推荐”

很多人可能会问,我有社保,还需要买商业养老保险吗?我的答案是:肯定是要的!为了能让大家更清楚地看出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区别,我做了一个表:

对比我们可以看出,社保只能满足基础的生活保障,而商业养老保险能根据自身选择的保险获取一定的经济补偿。商保是社保的补充,社保就像大锅饭大家饭票面值不同,但是吃的都一样,想吃好的或不吃,那就得开小灶。

以上就是社保VS商保之养老保险,关于社保和商保的区别,我就不详细说了,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点开这篇文章,讲得非常详细:史上最全社保和商保的区别,看懂再投保!

一款好的养老保险,不是越贵越好,而是花更少的钱买更高的保障。商业养老保险常分为4种:传统养老保险、分红型养老保险、万能型养老保险以及投连型养老保险。

一款养老保险产品好不好,关键看这个保险所携带的理财性质怎么样。点击右侧文章,我来教你如何买性价比高的养老保险~新鲜出炉!排名前十的养老保险大盘点!

我的回答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对你有用。

第2个回答  2009-03-19
你好。

您考虑重大疾病保障和养老理财方面,我为您推荐两份非常优秀的险种:
重大疾病保障:
90天内确诊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返还已缴保费,合同终止。
90天后确诊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100000元,合同终止。
因意外导致的重疾(不受90天限制),给付100000,合同终止。
35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终末期肺病、严重多发性硬化、严重冠心病、原发性心肌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性重症肌无力、严重克隆病、脊髓灰质炎、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详见保险合同)

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
90天后(因意外导致的“特定疾病”不受90天限制)确诊初患“特定疾病”,提前给付30000元。
“特定疾病”指合同定义的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视力严重受损;主动脉内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这8种疾病。
特定重大手术提前给付:
确需进行“特定重大手术”,且符合条件,手术前给付50000元,手术后给付剩余部分,合同终止。
“特定重大手术”指合同定义的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不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及主动脉手术。

意外身故(全残):
给付100000元,合同终止。

非意外身故(全残):
90天内,返还已缴保费,合同终止。
90天后,给付100000元,合同终止。

险种特色
1理赔简便:仅凭医院的确诊证明即可理赔(即只要医院确诊,就可以理赔)。
2交费低廉:本保险是中国保险市场费率最低的大病保险之一。
3责任广泛:承保心血管的支架手术(其他公司不与承保此项)及八种特疾、四种重大手术。
4保单借款:按当时保单现金价值的80%提供 6个月的质押贷款,且不影响任何保险利益,利率为当下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同比其他公司,贷款比例高,利率低。

考虑养老及理财方面的话,我为你推荐一款非常优秀的储蓄型投资理财保险:

1,保证本金安全,生前本金返还,合同列明在被保险人61~86岁期间,每五年返还所交保费的18%,合计108%。换句话说,本金永远的是你的,只不过是把存在银行的钱换存到了保险公司而已。
2,保证固定收益,合同列明,自保单生效起,每两年固定返还保额的18%,直至终身。无论保险公司经营业绩如何,这部分收益都不收影响。
3,每年参与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只要保险公司有盈利,就会有红利分配。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盈利的70%是必须分配给客户的。
4,如果固定领取和红利不领取的话,保险公司将其存在您的保单账户里,年复利累积生息,长期利益非常可观。
5,太平洋寿险作为三家“国字头”的寿险企业之一,经营稳健,业绩优良,实力和信誉都是值得您信赖的,而且,我公司的很多保障在行业里也是处于领先地位的,保障全面,条款优秀,费率低廉,投资回报率高。
6,所谓理财,就是追求长期而稳定的收益。它不同于投资,更和投机无关。

如果您在北京并且对我推荐的险种感兴趣的话的话,请消息我。

太平洋寿险段向岭竭诚为您服务!
第3个回答  2013-12-19
上海平安人寿
陈士珍您好!购买养老保险的目的就是为老的时候做准备,希望养老的钱能多增长一些,以作为养老金的补充。首先,希望养老的钱要安全。其次有较好的增值。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建立了养老保障、资金安全、专款专用。长期投资稳健增值,起到对社保养老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在给客户提供保障的同时,还可以将客户的资金进行投资运作,主要投资渠道有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大额协议存款、普通存款、基础设施、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钱存银行,在于流动性好,存取自如,但是不能做到专款专用,容易被挪作他用。存银行的钱,最长的存款期间是5年,收益性受限制。证券市场有收益好的可能性,但是安全性不够好。购买保险选择保险公司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因为现在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障的同时,还有分红理财收益。可以选择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大公司在投资渠道上有一定的优势,通过了解保费的增长情况及保险资金过往给客户的实际收益情况考虑
天津
平安人寿
宋艳
您好!商业养老金保险是社保养老的补充,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缴纳社保到我们退休后,我们的收入会大大下降,生活质量也会随之降低。因此在年轻时从自己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作为自己商业的养老补充,等到退休后我们的晚年生活不会因为退休而生活质量打折扣。商业养老保险的优势,我个人认为1、资金安全。2、能够有效的做的稳健理财。3、强制自己储蓄。4、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红利,抵制通货膨胀,使资金不会快速贬值。上海联泰大都会
胡建军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讲到商业保险买点或者意义势必要与社会养老保险做番比较:1、社会养老保险(俗称社保),其原则是“广覆盖,低保障”,体现的是“社会公平”;2、商业养老保险(简称年金),其原则是“按照需求,自愿投保”,体现的是“效用公平”;3、社保解决的是最低生存问题,年金解决的是最佳生活质量需要,后者相对前者更体现个性化。至于说到每家保险公司年金产品的优劣,客观而言“各有千秋,大同小异”,具体可以从领取年限,最低保障利益方面去考虑(尤其提醒投保人注意的是不要被所谓的演示红利所左右),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第4个回答  2009-03-26
可以考虑这款哦!
您可以去网上查阅下这个公司的资料!
阳光人寿鸿福齐添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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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终身年金,安享长寿
终身年金领取,金额有保证,晚年生活乐无忧

灵活领取,提钱退休
七种年金开始领取日,三种年金领取方式,晚年生活巧安排

人身保障,未雨绸缪
提供充足人身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生命尊严,阳光关怀
提供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安享阳光关怀

终身分红,坐享收益
年年享受保单分红,分享阳光经营成果,阳光成长,与您共享

保险利益








年金给付

开始领取年金年龄

(周岁)
每1000元基本保险金额

对应的年领取年金数额

(单位:人民币元)

男性
女性

40
37
35

45
39
38

50
42
40

55
46
44

60
51
48

65
57
53

70
64
60

年金开始领取日

满40、45、50、55、60、65或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年金领取方式
(1) 一次性领取: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合同终止;

(2)按年领取:按右表或年金开始领取日我们提供的年金转换表(以有利于您的为准),将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转换为分期领取的年金,按年给付;

(3)按月领取:按年领取金额的8.5%,按月给付。

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后身故,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领取的年金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后处于生命末期,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领取的年金总额给付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我们会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领

单取

红方

利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将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年金开始领取日后,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处于生命末期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处于生命末期的,本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处于生命末期的,本合同终止,如果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如果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我们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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