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去我姥姥家,我舅妈因为房子的问题气的突然打我妈妈,我妈妈就和她撕打起来了,我姨就拉架,然后我舅妈就说他们姊妹两个打她.到派出所哭天嚎地的说我妈妈和我姨一进门就打他,把她打的N个伤,其实我们都知道,那些伤都是我舅舅打的她,他们夫妻两人打仗打的所以赖到我妈妈身上.然后她通过不正当途径弄了那么多医药费单子,鉴定为轻微伤,还找了个邻居做她的证人,那个邻居也去派出所所了假口供.我妈妈和我姨还有我舅妈也去派处所做了口供,说我们撕打是事实,但没有她说的那么严重.派出所就记了我妈妈打了她两下.后来我舅妈就把我妈妈和我姨一起告到了法庭,然后出示她的轻微伤鉴定,她的医疗费单子,还要求赔偿她乱七八糟的费用共2万多元.出庭那天她装的跟个猫似的,一副弱者的姿态.我妈妈能找的证人只有姥姥和姥爷.法庭给我妈妈看那些化验单和证人口供,我妈妈全否了,说这些伤跟我们没有关系.我姥姥和姥爷做证人时就说我舅妈他们夫妻两人常常打仗,并在这个事的前几天就打过.还说了是我舅妈先动的手.我舅妈一直都有虐待我老老和姥爷的前科,在派出所也有多次虐待老人的记录.
这个案子真的是她在讹我们,明明是她动的手她竟把她说的那么可怜.她那些颈椎伤真的不是我们打的,但她因为有伤就赖在我妈妈身上.一口咬定是我妈妈打的她.
我想问的是象这种家庭纠纷,并没有外人在场,有很多事情真的很难说,但她找了个邻居做了假证,法院会怎么判??她就是个普通下岗工人工作500块钱要2万的赔偿合理吗??法院要给我们调解,我妈妈同意,但舅妈不同意.法官问她为什么她就再那里说房子.因为我姥姥老爷不给她和我舅舅房子.法官就说那么回去等电话吧.
法院对于这种案子怎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