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仲裁胜诉但公司没钱支付怎么办?

1、如果我劳动仲裁胜诉,但公司无力支付我的工资及赔偿,这要怎么办呢?
2、另外,我在仲裁申请书中要求公司支付08年12月20日至09年4月20日工资,但实际上应该是11月20日至09年3月20日工资,现在还没到四月份,这方面我要怎么修改?(因为已立案等待开庭)?是否开庭提供证据时对我不利?
3、其次,我现在也没有被公司辞掉,也没有自己提出辞职,我是否可以要求3月20日至4月20日的工资,这部分请求我要怎么提出?(因为已立案等待开庭)
4、仲裁后如果公司不提出辞退我,是不是意味着我与公司的劳务关系也解除了?

1.如果劳动仲裁胜诉但公司没钱支付,可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公司破产。

2.仲裁申请书中的事实要准确,可以修改申请书。申请诉求与事实不符开庭时证据上确实对申请人不利。修改申请书应在仲裁开庭前提出。

3.3月20日至4月20日的工资尚未产生,不能要求立即支付。工资从本质上讲是债权,劳动事实尚未产生,债权也没有形成,无法主张。

4.与公司发生劳动仲裁争议不意味着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关系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法定解除,发生劳动争议仲裁不是法定解除事由。

扩展资料: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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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8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所以,如果劳动仲裁胜诉,但公司无力支付工资及赔偿,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2、劳动仲裁申请书上交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内容。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如果只是时间方面的修改,则可以在开庭时直接改正,不需要另外特意申请。这在开庭时对当事人没有影响。

3、劳动者在职期间公司应正常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所以,3月20日至4月20日的工资公司应照常发放,如公司不发放,劳动者可以一并申请仲裁。

4、仲裁后如果公司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与公司继续存在用工关系。

扩展资料: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赔礼道歉。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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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14
首先,在拿到胜诉的仲裁裁决书后,如果公司迟迟不付钱,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强制划扣公司账户上的金额,以及扣押公司所有的车辆、机器等,如果还无法执行到款项,将会把法定代表人拉进黑名单,法定代表人就无法正常购买机票、高铁票等,从而督促公司尽快履行支付义务。
其次,很多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情形。如果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没有实际足额缴纳,还可以向股东在未足额缴纳的范围内,承担付钱义务。
最后,风险要防范在先,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最好一并申请财产保全,在起诉之初,就将公司的账户冻结、财产查封,这样一来,就不担心在长时间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公司倒闭或变得没有支付能力。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1、劳动仲裁胜诉,公司无力支付工资及赔偿? 法院申请执行!你马上了解公司的资产所在,告知法院。
2、提出修改的申请 否则你只能得到08年12月20日--09年3月20日的工资 。
3、你提出请求就可以了(你确定发生仲裁后还能在公司干下去?)。
4、你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没买社保、拖欠工资、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员工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3-14
劳动仲裁后公司不给钱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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