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著作权法和实施细则来看,首先:新闻报导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实时新闻报导,例如:某地方发生一起车祸,三车追尾导致交通拥堵,由于有人员受伤,一时无法撤除现场,交警正在现场疏导。
这样的实时新闻,并不存在什么版权问题,也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但引用者如果要引用这篇报道,也应当注明出处,尊重原报导的新闻机构
还有一种,就是特约评论类报导,如某专家应某媒体邀请,特地针对某个事件撰写了评论性报告,这种报告与实时报导不同,因为专家是由媒体邀请而特地撰写的,里面含有专家的论点等,符合著作的标准,如果是因为公益性质引用,需要注明出处,同时要征得媒体同意;如果是商业用途,必须经过媒体同意并支付相应酬金,否则侵权
其实对于报导内容是否可以引用,大致要注意两类:第一是该报导性质,只针对某件公众事务进行介绍的,不能认为是著作;而针对某事物发表深入评论,符合著作标准的,则有可能认为是著作;
其二,就是引用用途,无论何种用途均需要告知原媒体并注明出处,但公益性质的引用可以不支付报酬,而商业引用一般需要支付酬金
追问博客网站不是要简单多了?
追答是的,不过相对的博客网站主要是对于言论审查这一块,国家虽然放开了网络和言论,但是涉及黄赌毒及反动等依然是严格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