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公司辞职,但是合同上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我走的急,不知道这样被扣工资是合法的吗?求指点求高人

我并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只是不想干了,一天也不想做了。这个月全勤,不想再被坑,扣工资,求大神指点

公司所为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符,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二是劳动者即使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才能承担赔偿责任;三是对于工资无论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均应据实支付。
所以你的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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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8
规定是需要提前30天,不然就是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据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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