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经营租赁收入如何做账

如题所述

收藏推荐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出租人(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下,收取(支付)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收入(费用),如果有更为合理的方法也可采用。通常情况下,经营租赁的收入是按合同规定期限一次取得或分期取得,会计按照直线法在经营期内逐月确认,而税法却要求按照确认收入的发票金额全额纳税。一般情况下,客户按照租赁期限交纳租金时企业就已开出有关凭证,而此凭证的金额也可能是几个月的租金,会计处理时需要对应到各收益期去,由于确认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时间上的不一致就产生了差异。为了使这一类经济业务得到比较严谨的处理,减少审计和税务检查时的反复调账,既要使会计处理符合要求,又便于正确地计算交纳税金,做到在会计实务中利用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来合理、公允地保护好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同时减少账务混乱,笔者认为,可以采用增设一个特殊会计科目的方法来达到这些目标。一、增设会计科目在“预收账款”下增设“待转租金收入”二级明细科目并按往来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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