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必须由交警认定。交警认为机动车不是全责,言下之意,必定有责任,最起码是次要责任,对吧?
那么,关于治疗医疗费的问题,你们现阶段能走办得通的程序是:向机动车的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交强险的抢救费10000元。准备的资料是:交警出具的支付抢救费用通知书(说明机动车有责任即可,不必写明责任大小)、伤员的疾病证明书或病情介绍、预交款凭证及医疗的催款通知单,最好能把前段时间的费用清单打印出来。要求机动车主去他的保险公司申请,将抢救费用直接支付至医院帐户。
在事故责任未明确之前,可以按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要求机动车方支付医疗费。即医院催交1万医疗费,要求车方支付5000元。
至于“经济又该如何赔偿”的问题,涉及面非常广。难以一时说得清。只能告诉你一个原则性的东西:1、无论机动车方是否有责任,他的车辆交强险都能赔偿,无责任的最高赔偿额12000元;2、机动车有责任的情况下,最高可赔偿122000元,其中医疗费10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3、损失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的部分,接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摊。以机动车为例,主责赔70%-90%;同责50%-60%;次责30-40%;全责100%、无责为0
追问真心谢谢,心里好歹有点底了,不是那么无知
有问题,请问在吗?
认定的结果,有人说机动车,有人说非机动车……机动车主在交警队有人,给出的理由都木有什么说服力,说非机动车主酒驾,而且在木有交通灯等标识的情况下,没有给右行机动车让行,不是应该机动车让非机动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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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追答从事故描述来看,机动车方的过错在于车速过快,交警所认定的责任正确。机动车次要责任的情况下,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的损失,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为30%,按40%也有依据(法院的判决习惯)。
追问伤残认定是什么时候开始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