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买臣 翻译

朱买臣字翁子,吴人也。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买臣笑曰:“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女苦日久,待我富贵报女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上拜买臣会稽太守。会稽闻太守且至,发民除道,县吏并送迎,车百余乘。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居一月,妻自经死,买臣乞其夫钱,令葬。悉召见故人与饮食;诸尝有恩者,皆报复焉。

翻译:朱买臣,字翁子,是吴郡人。家里穷,却喜欢读书,没有积蓄和财物,靠砍柴去卖了来供给饭食,一边挑着柴走,一边读书。他的妻子也背着柴相随,多次制止他在路上读书,他越发大声地读。妻子认为这是羞耻的事,请求离他而去。朱买臣说:“我五十岁时一定会取得富贵,现在已经四十岁了。你也(跟着我)受了不少苦,等我富贵了,一定报答你。”他的妻子怨恨地说:“像你这样,最终一定会饿死沟中,怎能得到富贵呢?”朱买臣不能留下她,只好让她离开。从这以后,朱买臣独自在路上读书,到墓旁背柴。她原来的妻子和她现在的丈夫来上坟,看见朱买臣饥寒交迫,喊他去吃饭。 ...... 后来,皇上任命朱买臣为会稽太守。皇上对他说:“富贵后不回家乡,如同穿着锦绣衣服在夜晚走路。你有何打算?”朱买臣叩头致谢。......到了吴地境内,他原来的妻子和她现在的丈夫,在路上迎接他。朱买臣停下车,让后面的车载着她们夫妻,到了太守府中,安置在后园,供给饮食。过了一个月,他原来的妻子上吊而死,他就给了她现在的丈夫一些钱,让他安葬了她。并把昔日的朋友和供给他饭食的恩人全都找来,都给予报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28
朱买臣的情感生活

有关朱买臣夫妻离异的原因,后人多指责窦氏嫌贫爱富,当然也有人说朱妻是看不惯朱买臣的酸腐之气,受不了旁人的指指点点,迫不得已才萌生去意的。晋左思《咏史》有一句诗就这样描述:

“买臣困采樵,伉俪不安宅。”

据《汉书:朱买臣传》中记载,里面有以下一段栩栩如生的文字:

“朱买臣字翁子,吴人也。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朱买臣的日常生活概况。虽说朱买臣以砍柴为生,家境贫寒,但他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不但如此,还经常在挑柴去卖的途中且吟且诵。你看,一个灰头土脸,满身汗臭的人还这么有滋有味地生活着,是不是有点滑稽,且不把旁人的侧目和指点当回事。这就说明当时的朱买臣脱离了社会的轨道,他只活在自已营造的环境当中。这样一来妻子就受不了,你朱买臣虽无所谓,可“我”还是有血有肉的呀。于是就劝他不要再“歌呕道中”了,不料丈夫不但不停止歌唱,反而更大声地“疾歌”。你说作为妻子的她该有多伤心,丈夫根本不尊重不了解自已的感受,他自顾自地活着。回想这十八年来丈夫的冷漠,积累多年的委屈就一去子迸发出来,她觉得自已跟丈夫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所以“求去”。

女人在当时有如此权力,完全是因为受到当时社会机制的影响。男人渴望“夫唱妇随”的观念已经没有那么强了,社会将赋予女性更大展示空间与自由,再嫁者无数,这在历史封建朝代中是极为罕见的,从而树立了汉代一个历史的丰碑。

其实,当时的朱买臣也并非完全没有顾及妻子的感受。在他听到妻子说要离去时笑着说:“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女苦日久,待我富贵报女功。”他是知道自已的贫穷的,最后他还是留不住自已的妻子“即听去”。只是他为了争取功名,无瑕理会妻子细腻的感受。后人多说他远离现实生活,怪癖成性,甚至更有人说他是典型的神经病者等等。从这篇文字所记载的,其实他是个不甘平凡,富贵欲极强的人,只是他的内心世界与一般老百姓略有不同罢了,也并非不可理喻。此种“专注”是文人的一种通病,所以他们造成的后果也理所当然由他们自已承担了,其中原委的确值得人们反省与深思。

反过来再看他的妻子崔氏,对于她的离去,很多人都是无可厚非。令她不满的,最主要还是穷苦,所以她说“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是呀,对于一个天天读书写字的人,那有还时间打理自已的田庄与家务,里里外外还不是崔氏她一个人扛着。后人反复记载中的朱妻弃夫,嫌贫爱富等等,我们不能排除记录者当时的婚姻观念掺杂其中,从而忽然了其中一些曲折的内幕,突显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关于朱妻的为人,后面也有记载:“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所谓“一夜夫妻百日恩”崔氏虽然已经改嫁,但她仍不忘前夫的恩情,所以请朱吃饭。这种做法后来被人说成是调戏朱,成了贬义,就不作详述了。

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妻子的离去,从另外一方面也造就了朱买臣的千秋功名。在他五十二岁时,经他人推荐,终于当上了中大夫,最后官至九卿。这被后人称之为大器晚成者。也曾有诗句吟诵:

“行年五十功名晚,何似空山长负薪。”

有关朱买臣与崔氏之间的来往,传说他当上太慰回来后,还有马前泼水亦即覆水难收一幕,由于颇具争议,且又是传说,也就略去了。《汉书:朱买臣传》最后有这样的记载:“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居一月,妻自经死,买臣乞其夫钱,令葬。”朱买臣也并非人们说的那样“忘恩负义”,他带着前妻回到自已的家中,供她食宿,虽然妻子一个月就死了。

朱买臣的故事能流传至今日,其实是对他们妻夫之间的离异而展开的,这是汉代的典型例子,有兴趣的人不妨再深入探讨一下。所谓观古宜鉴今,一切成败对错,后人自有定论。朱买臣字翁子,吴人也。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①,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②。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③。买臣笑曰:“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女苦日久④,待我富贵报女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买臣不能留,即听去⑤。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⑥。
…… ……
上拜买臣会稽太守。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买臣顿首辞谢。………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⑦。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居一月,妻自经死⑧,买臣乞其夫钱,令葬⑨。悉召见故人与饮食诸尝有恩者,皆报复焉⑩。

【注释】
① 艾:刈。给:供给。
② 负戴:负,背。戴:顶。呕:讴。
③ 愈益疾歌:更加大声讴歌。求去;请求离婚。
④ 女:汝,下句“女”同。
⑤ 听:听任,依从。
⑥ 饭饮:给他吃喝。
⑦ 治道:清理道路。
⑧ 自经:上吊自杀。
⑨ 乞其夫钱:意思是送给她丈夫钱。
⑩ 报复:此处是报答的意思。

【导读】
从《战国策》到《史记》再到《汉书》,细节描写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好看。这类描写大都是为了写人。本文的第一段就极其生动传神,朱买臣夫妻在这段描写中简直是栩栩如生。从这一段描写来看,朱买臣夫妻之矛盾起源,及其最终导致夫妻离异的原因,不是因为朱买臣穷。朱妻后来改嫁的那位丈夫,也是穷贱人家。可见她并非如后人所指责所诬枉的嫌穷爱富。朱买臣“常艾薪樵,卖以给食”,已是“常”,一直如此,朱家也并不是乍穷。而他的妻子则一直是“负戴相随”,颇能吃苦,很适合传统观念之“夫唱妇随”的口味。但她不能容忍朱买臣之酸:他担著柴火,灰头土脸,还要“行且诵书”“歌呕道中”!这就与环境极不和谐。主观地制造出与周边环境的不和谐,且沾沾而自喜之,就显得滑稽。这里朱买臣有多种不和谐:他的外形与生计与他吟诵的圣贤之书不和谐;他的古怪作派与丘墓之间打柴人的整体环境不和谐。于是道人侧目,指指点点,且不少人窃窃私语,掩口葫芦而笑。朱妻羞得恨不得钻入地下——她能守著一个穷贱的丈夫,但她不能无羞于守著一个为别人所嘲笑的丈夫——朱买臣没有自尊心,丧失现实感,她却没有,这就是她悲剧的根源。她是因“羞”而求去的,而不是因为生计的困苦。
而朱买臣丧失现实感,是典型的精神病症状。一个功名心特强,富贵欲特强,嗜欲深而天机浅的人,年近五十而仍伐薪南山,若不变成范进那样唯唯诺诺,委琐卑微;那就该是朱买臣这样的自我膨胀,以丧失现实感,麻木不仁来保护自己的创伤不被触及。他在丘墓之间,是“歌”是“笑”,这纯是无赖本色;而他的妻子则是“羞”与“怒”。朱妻是一个正常人,而不是和朱买臣一样由热切巴望一朝富贵而导致精神分裂,她的反应是正常的,合理的。朱买臣的这种自轻自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逆反心态,后来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身上就有——那种文化的毫无道理的傲慢使他们自认为比自己周围的人伟大而高尚,他们贱视那些与他们的实际社会地位相同的人,以为自己属于另一高贵的群体。而这另一类的高贵群体又根本不承认他们,他们于是只能生活在夹缝中,两头受气,受嘲笑——孔乙己就陷在这样的尴尬中:他是唯一穿长衫而又站著喝酒的人。朱买臣是唯一吟诵圣贤语录却又负薪叫卖的人。有些文化确实能把一个健全的人变成丧失现实感的精神病人,同时还是道德上的下流坯子。
仔细揣摸,我们还能发现,朱买臣其人还有一种无赖而邪恶的本性。当他的妻子因为他呕歌招来路人侧目而羞愧难当,劝阻他不要再呕歌时,他竟然“愈益疾歌”——更加放大了声,扯著腔子嚎了起来,毫不顾及他妻子的感受。这是更典型更严重的精神病状,其表现为对周围环境的敌意与挑衅,比不和谐更甚一步。
显然,他对他身边的环境是仇视的,他对社会是存有报复之邪念的,他只缺少机会。至此,他可怜的妻子无路可走,别无选择地提出离婚(很可能仅仅是对他进行威胁,使他有所收敛)。否则她便只有一条路:那便是随他一起疯癫。
当他的妻子“求去”时,他应该有些紧张,有些严肃,有些收敛,然而,他竟“笑”。这“笑”里包含著他对世界的全部渺视与仇视。这世界没给过他什么,他也不会给这世界一点敬畏与庄重。他一直什么也没有得到过,现在再丢了一个老婆也无所谓。他了草地说了一通白日梦般的昏话,无一句落在实处,“即听去”——就痛快地听任老婆离去了。注意这个“即”字,写出了他的随便轻松,满不在乎。当他后来在丘墓间饿得两眼发绿时,他也能毫不羞愧地接受他前妻夫妇的同情与施舍,他早己没有自尊心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