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了,派出所叫我询问了,要拘留我吗?

晚上喝了四瓶啤酒,然后和同事看电视,一个同事在隔壁房间睡觉他打呼噜大,然后我去跟他说声音小一点,他骂我然后我也骂他,然后进去有电视的房子,他跑过来我们争吵他打我眼睛下面了(平时我一直戴眼镜) 我眼睛掉地下了,然后我也打他一拳,想捡眼镜退了三四米他又跑过来打我我用手抱着头,然后我叫了别的同事,他们过来拉开我我们,我把眼镜捡起来戴上看他,他眼睛上面出血了,过两天后派出所叫我询问我如实回答签字了,然后派出所让我先回去等他们叫我时必须来,问题1 他可能报警我酒后打人,可能他们有关系,他情伤没有跟明显的伤,问题2. 派出所要拘留我吗? 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事?
他先动手的,有他的责任吗?我眼睛下面也有点皮外伤我去医院看了医生说没事,就给了点药,很担心他们关我?

你好

对于你的问题

首先,如果对方构成轻微伤的,是可以对你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的,眼睛出血应该可以构成轻微伤。如果是轻伤,就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这里应该没有到这个程度,不要担心。

其次,如果是轻伤的,建议你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这是最好的解决方式,退一步海阔天空,赔个礼道个歉也就过去了。但是他先打得你,这是斗殴,双方都是有错的,我想派出所应该会对双方都予以批评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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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3
1,打架若造成对方轻伤及以上,不仅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若是轻伤以下,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很可能会治安拘留。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其监护人、近亲属)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