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孩子归男方了我还能要回来吗?

与老公协议离婚半年有余,当时说好孩子由他来抚养,我可以随时探望(前提是事先通知他)。但是每次去看女儿前总被他拒绝了,今天是端午特别想女儿,谁能告诉我:如果把女儿要回来我该怎么做!?谢谢大家,祝端午快乐!
他总顺从他母亲的安排,因为女儿由他母亲带着,他母亲不让我见孩子他也没办法,更何况现在他身边有了“准另一伴”,想找他沟通无疑是自讨没趣……女儿才4岁被他们教成我是如何如何坏~~~~除了气愤我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了,有谁给我出个主意,如果要上拆我会有几成的胜率?谢谢……

和我的情况一样,我本来想强制执行的,但考虑到双方父母对这个事情的打击,我想想还是算了,现在我只有去学校看,我已经一年没有接过了,遇上不讲理的人,你 又能怎么样。只有等孩子长大找我们了。
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法院是不会更改抚养权的,除非孩子自己提出来愿意和你过,或者到10岁以后,她才有自己的决定权。如果他的父亲或者继母对她不好,你有权利去法院再申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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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28
他拒绝的理由是什么呢?

收集对他不利,对你有利的证据,如果理由充分,可以法院申请改判监护权给你

或者你们协议中有没有关于探视权次数的条款,如果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好像随时探望也可以

跟你的前夫沟通一下,争取一下他的理解

也祝你和你的孩子端午节快乐
第2个回答  2009-05-28
起诉他。他侵害了你对孩子的探视权。

补充回答:起诉成功率要看您的诉讼请求。如果是更改监护权,要看您的经济状况、对方是否有生育其他子女的打算或行为、您的家庭状况等;如果仅仅是侵犯探视权那么可以说是必然胜诉了。

建议您咨询律师,您给的资料太少了。
第3个回答  2009-05-28
为什么不让你看女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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