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国传统儒家哲学主张基本的内容及时代意义。

如题所述

1、主张

儒家思想指的是儒家学派的思想,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说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是自己的思想本色。儒家思想基本分为“内圣”与“外王”,即个人修养与政治主张两类(值得商榷)。具体包括:

互敬互信

伦理学上儒家注重自身修养,其中心思想乃“仁”,意谓人与人之间应注重和谐的关系。

仁而有序

儒家政治思想是“仁政”、“王道”以及“礼制”,其理想是“大同”、“大一统”,其政治学主要阐述君臣关系、官民关系。孔子“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是儒家政治学的代表性主张。

微言大义

儒家有一个重视编修历史的悠久传统。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论语·述而》)。但是孔子编修《春秋》,不单纯记载史事,而且也通过遣词用字的方法,借此以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称之为“微言大义”。由于历代儒家学者的努力,中国的编年史从公元前841年(西周共和元年)开始,一直到今天,一年也没有中断过。

重义轻利

儒家重义轻利,重官轻商,重本抑末,与现代商品经济不相适应。儒家典籍《礼记》中所描述的大同社会是儒家思想大道之行的描述。

格物致知

儒家的格物致知就是专门从事科领域专业知识的研究,此学派已失佚,后来成为儒家认识论的重要问题。子曰:“君子不器。”朱熹的解读是:“器者,各适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体无不具,故用无不周,非特为一才一艺而已。”这是儒家轻视专门人才的思想根源。明代撰写《天工开物》的宋应星,也是六次科举不中,才转而研究科技专业知识的。

2、影响深远

儒家是中国古代自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最有影响的学派之一。作为华夏固有价值系统的一种表现的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一般来说,先秦时,儒家也只是诸子百家之一,与其它诸子百家一样地位本无所谓主从关系。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很深,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中国人代代传授的不外《四书》、《五经》。中国人基因中的责任思想(以天下为己任)、忠孝思想(仁、义、礼、智、信)、恕的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伦理思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是儒家思想与专制统治结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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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8
儒家文化思想中的道德与伦理关系
伦理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中西方哲学家讨论的问题,现代人容易将道德和伦理混为一谈,其实这两者间虽然有必要的关联,却存在着差异。道德与伦理有着一定的关系,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儒家文化思想中的道德与伦理间的关系:
儒家伦理思想为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孔子提出,它反映中国宗法等级制度,代表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一种道德理论。其核心价值可简单归纳为五个字:“仁、义、礼、智、信”。
礼与仁
儒家学说有两个基本概念:礼与仁。如果进行道德哲学分析,那么,礼可以视为伦理尤其是伦理实体的概念,仁则可以视为道德尤其是道德主体的概念。礼与仁,可以说是伦理与道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表达。
一般认为,儒家学说尤其是道德哲学是以“仁”为核心的。理由有二:其一,礼是孔子的继承,仁是孔子的创造;其二,在儒家论述中,尤其《论语》中,仁出现频率比礼多,地位也更重要。但是更需要思考的是,在礼与仁之间,孔子的根本目标是什么?是建构一个“礼”的社会,还是“仁”的个体?二者之间有没有一个谁更优位的问题?《论语》中的一段话对“礼”与“仁”的关系进行了重要诠释:“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孔子以“仁”说“礼”,以“礼”立“仁”。可见“仁”的根本目标是“礼”,孔子以“复礼”为自己的使命。“复礼”必须“克己”,“克己”就是超越自己的个别性,达到孔子所谓“大人”的“普遍性”。“克己复礼”的过程,就是“仁”的建构过程。
从道德哲学角度看,“克己复礼”是一个道德与伦理同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复礼”确实具有目的意义。只是,孔子为了实现“复礼”这一目标,着力解决如何建构“仁”的道德主体这一问题。他对“仁”之于“礼”的意义强调到如此重要,以至于人们会以为“仁”比“礼”更重要。所以,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伦理与道德在孔子体系中的地位,那就是:礼仁同一,伦理与道德合一,伦理优先。
孔子的这一思想在孟子那里得到更为具体的阐发和辩证展开。孟子的一段话能够代表儒家关于伦理与道德关系的理论。“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段话中,最关键的是“人之有道”与“教以人伦”之间的关系。儒家学者关注的是如何防止人“类于禽兽”。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教以人伦”,通过伦理教化,实现人格完善,达到克己复礼的目的。
天与理
在儒家体系中,对伦理与道德关系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也有不同表述。在孔子是“礼”与“仁”,在孟子是“五伦四德”,董仲舒以后则是“三纲五常”。无论如何演变,伦理与道德始终一体,而且“礼”、“五伦”、“三纲”的伦理,之于“仁”、“四德”、“五常”的道德总是具有优先地位。用现代道德哲学的话语诠释,中国传统道德哲学总是在具体的伦理情境中建构道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而不是诉诸西方式自由意志之类的抽象。
孔子以后,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尤其是儒家体系中,总有三个结构性元素:伦理性的礼或人伦,道德性的仁或德性,而修养则是它们之间使二者同一的“第三元素”。修养的关键在于“修身养性”。“身”即人的个别性或所谓“单一物”,“性”即人的公共本质或所谓“普遍物”。“性”作为普遍本质为人所共有,因而需要“养”;“身”作为个别的感性存在则潜在某种道德上的危险性,因而有待“修”。“修身养性”的过程,简单说就是克服人的自私,完成人的社会性。
可见,对于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在儒家思想中说是礼仁合一,伦理道德共生,伦理优先。儒家学说以道德理想主义和伦理理想主义,对现实的伦理存在和道德状况采取批判的态度,提出“内圣外王”,“圣”是“王”的前提条件,以此作为对“王者”的道德教训。宋明理学通过儒道释的融合,以“理”或“天理”统摄“礼”的伦理与“仁”的道德,也是伦理与道德统一的一种诠释。到了理学阶段,中国道德哲学核心概念,已经不是“礼”,也不是“仁”,而是“理”。
与西方相比,中国没有强大的宗教。但人们一般承认中国伦理尤其儒家伦理的准宗教意义,这不仅因为中国伦理以家庭伦理为基础,也不仅因为作为完成形态的中国传统伦理的宋明理学中已经融合了佛教的因素,宗教参与了中国伦理的历史建构和现实发展,更重要的是,伦理精神本身与宗教有相通之处。伦理必须作用于人们的精神才能在现实社会中实现。所以,中国道德哲学一开始就设置了兼具伦理与宗教意义的“天”的概念。到了宋明理学,形成所谓“天理”概念,标志着中国传统道德哲学的完成。
“天”与“理”的结合,是伦理与宗教的结合。这种结合不能一般地解释为道德哲学中融合了宗教的因素,而是可以看作中国伦理与宗教在哲学上的文化相通。在西方,伦理的实体被人格化,这就是上帝。在中国,伦理性的实体被哲学地把握和表达,但由于它同样具有某种终极性的意义,同样具有神圣性,因而寄托于集自然、伦理、宗教于一身的“天”的概念以表述和表现。孔子着力于“仁”,坚持“为仁由己”,求“仁”得“仁”,但却认为“仁”是一个精神境界。“伦”的实现,有赖于“精神”的信念和信仰,“伦理”便是所谓“伦”之“理”。
因此,不仅实体性的“伦”,而且作为达到“伦”的条件的“精神”,都具有某种宗教的哲学气息。西方最担忧的问题是:“如果没有上帝,世界将会怎样?”中国自孔子始最担忧的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伦理”与“精神”圆融而成的“伦理精神”,不仅一般地意味着二者的同一性,更重要的是指谓“精神”是“伦理”的条件。二者的同一,是伦理存在与伦理方式、伦理能力的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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