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故意伤害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 考验的刑期是一年还是两年?

考验期是一年还是两年?刑期满后对于乘飞机和出境有没有限制?别给我复制哦!
我听说判一缓一是保证宣判后2年之内不能出任何差错。否则就会被抓回去是吗?比如07年11月份被抓,08年2月份宣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只要到09年2月份之前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就没事儿了?还是到2010年的2月啊?? 复制的文章,我是不会给分的。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三条二、三款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针对你的问题,缓刑考验期限是一年。
服刑期间应当服从相关规定,你服刑期间属于限制出境人员。
服刑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之后,你就是正常人了,当然有权利乘飞机、出境。

根据你补充的问题,我多罗嗦几句,都是复制来的法律条文,你自己看看,尽量解除你的疑惑。“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句话足够说明缓刑只要1年了。(只是位置靠后了,投票的话没人投我票了。)呵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九十六条 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执行的派出所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监督考察期限以及监督考察期限内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二百九十七条 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宣告缓刑或者假释的罪犯宣布,在监督考察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
(二)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公安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罪犯还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
(六)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百条 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违反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原关押的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收监执行。
第三百零二条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5-28
  1、考验期是一年。在这一年内应遵守《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并且不得重新犯罪。

  2、“刑期满后对于乘飞机和出境有没有限制?”:
  (1)不是“刑期”满后:应是缓刑考验期的一年期满后,如果没有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也没有重新犯罪或发现有以前没有审判的罪的,就没事了:原判一年刑罚不再执行,可以想上哪儿就去哪了。

  3、“我听说判一缓一是保证宣判后2年之内不能出任何差错。否则就会被抓回去是吗?”:
  (1)不是,你听说的是错误的。
  (2)正确的是:判一缓一的,在缓刑的一年考验期内没有违规、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以前的漏罪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等于没事了。

  4、“08年2月份宣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只要到09年2月份之前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就没事儿了?还是到2010年的2月啊?”:
  (1)到09年2月份之后(不能是“之前”,未满一年的还在考验期内),没什么事就没事了。
  (2)但不只是没“发生”什么事就没事了:如果发现了尚未审判过的、他以前犯的事,也可能撤销缓刑,就漏罪审判后确定执行刑罚。

  综上:
  1、在缓刑考验期内没事,是指既没有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也没有犯新罪、且没有发现他以前未审判的漏罪。
  2、只要有缓刑考验期的一年内没事:一年后就是没事了,不用再坐牢。
  3、但如果出国,对方国家可能会要求开犯罪记录证明:缓刑虽然是没有执行原判刑罚,但也是有犯罪记录,在开犯罪记录证明时可能会有些影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5-28
根据刑法73条的规定,(条文楼上的已经列了),在确定考验期时应当注意:缓刑考验期的长短必须适中,应以原判刑罚的长短为前提,可以等于或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不能短于原判刑期。一般以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为宜。在确定具体的缓刑考验期时,应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分子个人的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适当的考验期。
楼主的问题的考验期就是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年的时间内为考验期。也就是说,判一缓一,考验期是1年,是从判决生效开始计算的,所以不是楼主说的2年,而是1年。

另外,不是不能出任何差错。要正确理解考验期考研的是什么。
这个刑法75条规定了考验期应当遵守的规定,楼主可以找来看看。
考研机关是公安机关。
在不具有刑法77条规定的情形时,缓刑考验期满,原来的判决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具体条文的内容,请楼主自己查,罗列出来电话,就过于繁杂了。)
第3个回答  2009-05-28
1、考验期是一年。
2刑期满后解除限制出入境。
一般情况没人报,但如果点背就不好说了,可能在你刑期满以后还没解除,这时可以申请解除,很快的,不会影响出入境。

注:第二点是结合工作实际回答。
第4个回答  2009-05-28
缓刑一年,就是指的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以你的朋友应当从2008年2月宣判至2009年2月对应日即为缓刑期满。
缓刑期内并不是不能出任何一点差错。依据刑法规定,在缓刑期限内,如果有新的犯罪行为或者发现判决前还有没发现的罪行需要定罪量刑的。就要撤销缓刑。
刑法第七十七条还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般说来,这一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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