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办理养老保险缴纳需要去社保局办理核定吗?

如题所述

不少的省会也在网上推行社会保险的申报,相比之下,网上申报社保的流程就要简单不少。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下缴纳社保的网上申报步骤,欢迎大家查看。
  缴纳社保网上申报步骤
  一、适用范围
  网上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形式办理社保费申报手续。缴费单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社保费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说明:在地税部门已开通网上报税的单位,已经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社保费,用户无需再次开通。
  二、开通网上申报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原件;
  2、《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
  3、《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一式三份)(注:如果税收已签过该协议书,则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
  三、开通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1、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3、缴费单位(人)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即可在全市各自助办税区或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点击进入“办税大厅”进行申报操作。
  四、办理须知
  1、缴费单位(人)在办理网上申报前,应认真学习网报操作知识,培训教材可到惠州地税网站下载,如有问题,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社保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
  3、每人每月只能有一个申报工资;
  4、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5、按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职工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职工必须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
  6、退休人员不能参保除医疗保险外的其他险种;
  7、根据“户籍类型”及“用工形式”区分一般失业保险与农民工失业保险。若参保人员“户籍类型”为“本地农业户口”或“外地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必须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农民工失业保险”;反之,“户籍类型”为“本地非农业户口”或“外地非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不能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根据实际选择其他类型,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一般失业保险”。
  8、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可在网上办税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9、其他注意事项
  (1)属于网报用户的缴费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如实进行网上缴费申报,每天24小时皆可办理业务,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网上办税系统收到该申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2)缴费单位申报成功后,应及时在网报系统发起扣款指令,确认扣费是否成功;
  (3)缴费单位在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作废申报,然后再重新申报。作废申报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本月以网络申报方式申报成功而未清缴费款的申报记录;
  (4)网上申报只支持当月社保费的申报,不受理以往月份社保费申报;
  (5)缴费单位成功申报后,必须保证其银行扣税(费)账号有足额款项,以便费款扣缴,对余额不足,当月未成功扣费的,视为欠费,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加收滞纳金;
  (6)缴费单位发现缴费项目核定中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未能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缴费项目核定。
  社保缴纳的方式
  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
  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下面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个人缴纳社保的具体流程。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
  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
  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办理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就可以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缴纳手续。再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上述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对于异地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缴纳的,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社保缴费证明怎么开
  参保单位申请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函件,内容应包括社保证明用途、社保费缴费所属期起止、相关证明事项。到就近的任意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对于需要开具员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的单位,由参保单位自行登陆地税网站“办税办社保大厅--社保业务--社保证明打印”模块查询打印员工缴费账目明细(可根据打印需要修改版面,不可篡改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账目明细需加盖企业公章。
  地税部门按照对应费款所属期开具一份单位缴费汇总证明,在审核确认企业自行打印的员工缴费明细后,加盖印章作为证明附件,出具给参保单位。附件在两页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个人申请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填写《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证明开具申请表》。必须本人前往办理,不能代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08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缴费按月申报的宣传问答

一、为什么要实行社会保险费按月申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89号)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征缴政策。

实行社会保险缴费按月申报有利于维护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能更紧密地和当前薪酬挂钩,避免了年度申报缴费基数的滞后性。

二、实行社会保险费按月申报的单位范围和时间如何确定?

我市市区(不含铜山区)范围内的所有参保单位,应于每月6至20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申报。

三、社会保险费按月申报主要包括哪些事项?

主要包括缴费基数和当月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1、缴费基数按月申报与以往按年申报变化较大:按年申报是单位每年5-6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下一缴费年度(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按月申报是单位每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上月工资收入,作为下月缴费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口径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执行,一次性补发工资、年终奖金等统计在实际发放月份。

2、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申报口径未作调整。

四、社会保险费按月申报的方式是什么?

1、缴费基数申报

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劳动保障业务基层应用软件,在“社保管理——缴费基数申报”菜单下填写职工上月工资收入,网上申报后无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纸质材料。

2、人员增减变动申报

(1)单位网上申报人员参保、停保等增减变动业务。

企业单位网上申报后不需提供纸质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就业系统的用工、退工备案信息审核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网上申报后,目前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审核,待我市人事人才管理系统与金保系统联网后将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2)单位网上申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业务。

市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网上申报后不需提供纸质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我市退休审批信息审核办理;不在我市审批退休的省、部属机关事业、行业单位,网上申报后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审核。

五、实行社会保险费按月申报后用人单位是否每月都要进行申报?

实行按月申报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上月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除每年6月外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工资变动人员的工资收入和增加减少人员情况;工资和人员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为核准参保缴费信息,用人单位应于每年6月申报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收入,未按照规定申报的自7月起该单位缴费基数暂按照上月110%确定。

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核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每月1-5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上月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按上下限标准核定本月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例如,2015年1月单位申报某职工2014年12月工资收入为3000元,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则2015年2月该职工缴费基数为3000元。

七、单位因一次性补发工资或发放全年奖金,造成部分月份工资收入超过月缴费基数上限,但年度缴费基数未达到上限,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个缴费年度内在确保年度缴费基数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部分月份超过上限的工资收入会纳入每缴费年度期末(即6月份)的缴费基数,超过年度缴费基数上限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例如,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年度缴费基数上限为173160元(2014年7-8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100元/月;2014年9月-2015年6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496元/月),某单位职工2015年3月缴费基数为上限14496元(单位申报工资收入数为50000元,其中35504元因超过上限未纳入当月缴费基数),其他月份缴费基数均为8000元,因此35504元会纳入2015年6月缴费基数,2015年6月缴费基数最终确定为43504元(35504+8000)。

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核定单位应缴纳的社保保险费?

每月6至20日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工资收入和人员增减变动情况;每月20日至月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地税部门和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费三方实时联网征管系统”,比对单位申报信息,发现未据实申报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先行核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单位缴费比例核定)纳入次月征缴计划。

每月1至5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上月单位申报和联网比对情况,生成当月征缴计划发送至地税部门一票征收,同时会将征缴计划明细网上发送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每月6日至25日向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九、因用人单位未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如何结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联网比对数据,对用人单位少漏报缴费基数按照单位应缴比例先行核定征缴。用人单位应在六个月内补办申报手续,补办申报手续次月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用先行征缴的社会保险费抵扣;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先行征缴的社会保险费不予抵扣,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例如:2015年2月,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单位参保10人,应缴社会保险基数合计30000元(每人基数均为3000元),五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31.5%,单位应缴9450元,个人应缴比例为10.5%,个人应缴3150元;根据联网比对数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单位应参保11人,应缴社会保险基数45000元(其中已参保10人每人基数为4000元,漏保一人基数为500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单位少漏报的15000元(45000-30000)按照单位应缴比例31.5%核定单位应缴纳4725元。综上,2015年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14175元(9450+4725),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150元。用人单位核对缴费后2015年2月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1名漏保人员参保和10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查补手续,2015年2月单位已经缴纳的4725元在2015年3月予以抵扣。

十、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征缴的社会保险费有异议的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征缴的社会保险费有异议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稽核申报”菜单,填报《按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复核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并在网上预约复核。用人单位按预约时间备齐稽核监察部门短信提请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到稽核监察部门进行认定。经认定不应纳入征收范围的缴费在次月予以退费或抵扣。稽核监察部门工作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2-2号原劳动保障局办公楼五楼519室,联系电话:85805073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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