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以上的孤身老人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下岗能否将女儿的户口迁到她的身边?

如题所述

当然可以,具体的咨询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一、申报材料;入户申请,子女户口证明,父、母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亲结婚证。派出所审核后加盖户口专用章。
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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