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法院按照一审程序审判,只要适用法律正确,没有出现新的证据,其判决结果仍有可能与原审判决结果一样。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