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基础的研发人员(小兵一枚),最近公司给我安排了一些拿不上台面的黑活儿——编造研发课题资料凑研发费、编造课题成果用于评定“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避税。
由于是高新企业的中期复审,这次如果不造假会给公司造成多补交上千万的税金,所以领导非常重视,逼着我天天编造科研成果报告,用于7月份应付审计。请问公司安排这违法之事,我如果不干 是否可以用劳动法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2N的赔偿金?有法律依据吗?
我是忍着继续上班(找工作不容易啊)还是自首举报(担心被打击报复)。
PS。目前这事已经干完了,过去一个月了,每天惴惴不安的,担心哪天东窗事发后,祸及我本人。
我参与这事了,而且做了相当多的虚假科研资料。整天惴惴不安,担心有朝一日东窗事发,祸及本人。 搞的太不高明了,漏洞百出,能糊弄一时难以糊弄一世,感觉公司早晚要出事。 我想自保,您可有何良策? 非常时期,企业安排人做违法的事情,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