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子女随迁条件

如题所述

上海居转户子女随迁条件如下:

(1)未成年子女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公安部门户籍证明
(4)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复印件

上海居转户需要带什么资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在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信息系统中填写并打印
2、个人信息类: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3、婚姻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4、社保: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12333sh.gov.cn)网站上打印
5、个税:个人完税证明(三年)原件
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劳动合同:目前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复印件(整本复印)
注意下合同期限,比如你是2016年申请的,那么可能2016年底到期的劳动合同就不行
7、本市落户地证明:
(1)申请落户自购房处:房产证复印件
(2)申请落户在沪直系亲属处:落户处户口簿与产权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住房产权人签字同意落户及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3)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派出所允许落户证明原件
8、随迁子女材料:
(1)未成年子女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公安部门户籍证明
(4)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复印件
9、在沪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个月有效期)
10、生育证明:
(1)未婚者由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2)已婚未育/已婚已育:本市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11、提供档案保管机构名称
12、一寸照片,准备2张
13、申报材料(公司部分)
(1)单位人事介绍信
(2)单位人事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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