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算工龄有正式文件

如题所述

现在待业,失业期间,只要缴纳养老保险,就可以计算工龄,不缴纳养老保险,就是在职职工也不计算工龄,全部是根据缴费决定工龄的。
待业和待岗是有区别的,待业是人在社会上没有工作,也没有工作单位,而待岗则首先是单位职工,但由于没有合适岗位,所以在家待岗,如果有岗位空缺,就可以上岗工作,你的情况好像是待岗,而不是待。 如果是待岗,劳动关系在单位, 自然应该算工龄,如果是真正的待业,那么在父亲单位打打零工,不算单位职工,就不能算工龄了。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就有工龄。你待业,只要具有劳动关系就有。劳动法以及国务院相关实施细则规定。
应计算工龄。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有常规形式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停职留薪形式;放长假形式;待岗、下岗形式等等。虽然形式不同,但不能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所以你的工龄19年。
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如果之前的广州单位有建立社保档案并且有为员工缴交社保,那么之前单位所缴交社保的年限可以认定为缴费年限。
现在没工龄,都是缴费年限,只要你缴纳养老保险,就计算缴费年限,不缴费就不计算。无论在岗还是待岗。
要从企业招工开始计算工龄。档案里要有单位的招工表而且从建立个人账户开始就缴纳养老保险的才能计算连续工龄的。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我国《劳动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环境中工作和华氏100度以上高温工作环境中工作的,计算其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工作1年,按1年零3个月处理;
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及其他化学、兵工工业中直接从事有毒害身体健康的工1,计算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工作1年,按1年零6个月处理。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如我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第46条规定,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充当把头、监工、厂警等和在国民党政府及军队中担任官吏、警察,以及国民党区以上党部委员的,其任职期间一律不计入一般工龄;
第47条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一律不计入一般工龄。
扩展资料
计算原则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1,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1,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1,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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