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准确来说不是名誉教师,而是名誉教授。
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和名誉教授一般是给在学术界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来表彰他们的成绩。性质和国外发“名誉博士”差不多。这是一种很高的荣誉,授予者和被授予者也没有合同上的约束。
名誉主席:名誉主席指名义上的主席(多指赠给的名义,含尊重之意),又称为荣誉主席。某一团体或单位因需要借助威信较高的领导人或资深的业务专家、教授的名誉,征得本人同意,来担任领导职务。这种职务只是名誉上的,对其本人来说是一种荣誉,区别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实际领导职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的荣誉称号。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宋庆龄是迄今唯一获得过该荣誉称号者。
1981年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宋庆龄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的决定》。此时宋庆龄已经病重。
宋庆龄同志早年追随伟大的革命家孙中山先生,始终不渝地致力于中国民族解放和人民解放事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建国伊始,即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继续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70年来,她一贯在我国人民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坚定地和中国各族人民站在一起,是中国各族人民包括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衷心敬爱的领导人,是举世闻名的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伟大战士。
她在发展各国人民友好、发扬进步文化、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中,受到中外各方人士的广泛崇敬。
宋庆龄同志在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为国家和人民建立了光辉的业绩。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宋庆龄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的荣誉称号。
——《1981年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名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