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是否包含午休

如题所述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不包含午休。工作时间通常不包含午休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四十四小时。这里所说的工作时间通常是指不包括午休时间的工作时长。在提出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书:需提交三份,仲裁委员会留存两份,申请人保留一份。如果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则需提交四份,留存三份于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保留一份。申请书应用蓝黑或黑色笔书写,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除基本信息外,申请书还应明确、具体地表述申请请求、事实和理由。
2. 身份证明:申请人若是劳动者,应携带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若申请人系用人单位,则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 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门禁卡等,以及这些材料的复印件。
4.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材料。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应提供其工商注册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若被申请人是劳动者,则需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址、联系电话等。
5. 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上面应写明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总结来说,用人单位在经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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