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医保政策解读

如题所述

1、2020年北京医保政策解读,政策规定:
城乡居民住院(单次)期间在定点医院产生的报销范围内的检查费用,200元(含200元)以内部分,直接纳入按比例报销;200元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部分个人自付10%;1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自付20%后,剩余部分纳入按比例报销。城乡居民手术期间所使用的报销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2000元(含2000元)以内部分纳入按比例报销;国产特殊医用材料
2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20%后,剩余部分纳入按比例报销;国产特殊医用材料10000元以上部分、进口或合资特殊医用材料2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50%后,剩余部分纳入按比例报销。各类心脏起博器实行限价结算,结算时价格限额6.6万元,价格限额以内部分按上述规定纳入按比例报销,价格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负担。
2、2020年北京医保政策解读,政策规定:“两病”是指高血压和糖尿病
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在门诊采取物干预治疗的我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都可纳入“两病”普通门诊保障范围。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提出书面申请,经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具有诊断“两病”执业资质的医师确诊,所在医疗机构医保科签字盖章,在医保经办机构(或承办慢性病经办业务的保险公司)医保信息系统确认备案后方可纳入“两病”待遇享受范围。
“两病”普通门诊报销限额
政策规定:一个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发生的普通门诊品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300元,同时确证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普通门诊品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600元,一个年度结束后清零,不结转。
友情提醒:以上2020年北京医保政策解读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的政策以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教委,各定点医疗机构给出的标准为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