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一、取得自考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考生在通过最后一门课程,成绩公布后的10天内,向当地自考办(本院助考班学生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请;
三、提出申请时需提交:准考证、全部的单科证(如有免考课程,还须有免考合格证)、四张一寸免冠同底正面相片;
四、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一式四份,该表的课程名称顺序应按考试计划的顺序填写;
五、论文题目由考生根据本人专业情况自行拟定;
六、将登记表交当地自考办后,申请人即进入论文写作及答辩阶段;
七、论文答辩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各系(院)安排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主动与有关系(院)联系。
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程序
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具体程序是: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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