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毕业在北京工作3年半,停了一年(这期间在家,没有缴纳任何保险),又在北京找到工作,工作了1年多,在北京工作的期间社保都是正常缴纳的。现在去了一家国有企业,在保定要上档案,但我毕业后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没放在当地的人力市场),在北京工作两家企业也没有给我建档案(两家企业都是私企)。新的单位说我的情况只能重新建档(我自己的档案只有到大学毕业的,而且也没有派遣证),但之前缴纳的社保就没用了,工龄重新计算。我问题是:1、档案可以重新建立,但之前交的社保怎么就没用了呢?2、如果重新建档,社保之类的保险不能转移么?如果能转,该怎么转?
1、如果我不转移,就在保定重新建档,若干年后(离职了),我能把在北京交的社保和保定的社保一同转回老家那边么(家在东北)?
2、我怕在保定重新建档了(工作档案),但等到了退休年龄,社保局说你的工作档案只是从13年才建立的,之前的5、6年在北京交的就不算了,那可悲催了。。
3、在网上看到的养老保险累计15年就有资格领退休工资(当然是到了年龄),但我到了这家企业,说的工龄(现行的缴费年限)必须是要连续15年的,不连续还要补交成连续的。这累计和连续两个概念可完全是两个概念,我也听一些入职的同事说是有这样的规定,这就有点迷茫了。。。我在北京的两家公司不是连续的,中间有1年左右的时间没缴纳社保,北京的个人补交社保必须要北京户口,要真是连续的,我这想补交都交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