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例如:A公司,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2.84%,其他条件都符合,但因为比例为2.84%低于5%就未通过高企认定。
所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研发费支出占比是按三年合计发生的研发费总额与三年合计销售收入的占比来计算的.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条认定条件(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三)、疑问解答
1.对企业每年的研发数量有要求吗?
高企认定对前三年做几个研发项目没有具体要求;小至建议企业根据实际立项情况确定,其中政府立项项目务必列入。没有明确的研发项目,要根据企业研发人员数量、研发费规模确定项目数量,不宜过多或过少。
2.对单个研发项目费用多少有要求吗?
没有明确要求;但是立项不宜小而多,所以需要进行归集分类,形成几个技术含量较高的大项目进行立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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