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村向债主台了一万块钱,合同写到12个月还一万三千元。我把房照压给他了,用这钱做生意赔了,两年没给上。他到法院起诉我,法院强行把我的房子判给了他。我的房子价值10万左右。这样合理吗?
我欠的是钱,我不欠他房子,房照压给他,就是还不上钱房子就给他吗?如果是那样我们不就写上合同了吗?我压给他房照是为了让他放心,我有房子,我黄不了他的钱。我就是没换上,他也不能把我房子抵债啊?我可以买了房子换他钱。我怎么知道后果了?
法院判的时候是四年前,我那时没有能力换他钱。现在有能力给他钱了,我还能要回来吗?
再有我欠他算上利息只是两万元左右吧。我的房子值十万左右,法院就这样的给我都判给他了。我那时没在家里。法院怎么判的我都不知道,我带着老婆和孩子在外地打工,等回家了才知道房子给法院判给债主了。我现在该怎么办。求求你律师帮我接到一下,谢谢你了。我知道这事好像天塌下来了。我没有地方住了。
追答我也不是律师,只是多少懂一点,如果真是这样,你可以直接去律师事务所找正规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