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本后,我可以私下去被告家里让她还钱吗?

如果我去被告家里要钱了,会不会犯法

案件终本后,可以私下去被告家里让她还钱。只要采取合法措施进行要债,手段必须合法,收集对方财产线索,申请法院再次强制执行。如果是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法院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暂时执行终结,发现有财产可以恢复执行。有些老赖是隐藏很深,法院使遍浑身解数也没有办法的。也有的是法院本身执行力度不够,比如没有严格查当事人财产,没有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等。
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有: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名下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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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4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采取合法措施进行要债,当然是可以的。不过建议:1、手段必须合法,2、收集对方财产线索,申请法院再次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20-01-04
要钱当然是可以要钱的啦,但是不可以采取胁迫威胁或者说是妨碍他人的这些东西,你这些不做的话,那要钱当然可以要啦!
第3个回答  2020-01-04
案件终本以后,可以私下去被告家里让他还钱,这是不违法的
第4个回答  2020-01-04
没必要去了,他不还钱法院会强制执行的。你自己去可能会发生冲突,不利于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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