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里维修电梯未设警示标志导致人受伤,请问怎么办?

在商场超市里买东西,商场电梯在维修,但未设警示标志,有一个阶梯是空的,结果一脚踩空,导致人腿部撕裂受伤,请问伤者如何像商家讨要说法,或者如何走法律途径讨要说法(地方是上海奉贤),请专业人士回答一下

商场维修电梯未设置警示标志而导致人受伤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如果当时你拍下来维修电梯的照片,最好是要拍缺口并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地方,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如果当时没有拍下照片,那要去看看商城的监控能不能拍到事故电梯那里,联系警方共同前往商城调取监控,因为要是自己去调取监控的话很有可能被商城删掉,然后表示当天监控损坏,无法调取监控,这么一来就没有任何办法;

    以上满足一点,你就可以寻找当时在附近的其他人,让他们为你证明这个商城缺乏安全意识导致顾客受伤;

    如果以上都未能满足,其他渠道获取证据也将会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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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2
  商场正在安装新电梯,在安装的过程中却未做任何的警示标志,致使保安坠亡,保安的家属将商场与电梯公司告上法庭,索要5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11月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一审已经结束,法院最终判决电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20万余元。

  法官介绍说,2012年9月15日,乌鲁木齐某物业公司保安董某前往乌市北京北路后一直未归,到9月16日也没有回家,其父母四处寻找无果后,向河南路派出所报案。3天后,民警在北京路某商场正在施工的未封闭的电梯井内找到董某的尸体。

  警方在现场调查发现,发生事故的电梯尚未安装完毕,一扇门属于敞开状态,电梯处也未设立任何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亦没有专人进行看守。董某的家人将该商场和电梯公司告上法庭,他们认为电梯公司作为专业的电梯施工企业,却违反安全施工的法律制度导致董某坠入电梯井死亡。

  电梯公司辩称,事故发生地是商场正在施工的场地,公司与商场签订的电梯设备买卖安装合同也约定土建部分,即电梯井道由商场负责。因此,设置警示标志的责任应当由商场负责,董某的死亡应当由商场承担;而商场辩称,董某家属主张的合理部分应当获得赔偿,针对赔偿责任,商场是电梯的发包单位,电梯工程已经承包给电梯公司,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中发生的伤亡应由电梯公司承担,电梯公司未尽到应尽的责任,其理应对原告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受害人董某坠落的电梯属于正在施工的电梯,电梯的周围亦处于施工状态,受害人董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能够认识到其不应当擅自进入该施工场所,亦应当认识到施工场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因此,其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对其死亡承担40%的过错责任比较公平。

  同时,受害人董某坠落的电梯井是在商场不完全封闭的施工场所内,该施工场所需要为楼上的居民提供必要的通行通道,商场为了保证施工场所的安全,电梯公司理应承担局部施工场所的安全;电梯公司在明知电梯厢体尚未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未在电梯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亦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应当对受害人董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而商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电梯公司赔偿董某家属201247.63元。
  
第2个回答  2019-09-02
去法院起许,走法律途径。如果商场同意赔付一切该赔的费用就协商解决好了。否则就去起诉。
第3个回答  2019-09-02
商场维修电梯未设警示标志造成你受伤,首先要分清责任主体单位,并及时向消协投诉。处理结果应该是电梯维修方赔偿你由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误工费和营养费。
第4个回答  2019-09-02
这种事两方面责任都有,电梯维修肯定就没开动为啥还要上去走呢,另一方面维修停用要设置隔离时间来不及要有人监护看管,你这事首先找商场看对方是否原因负责不行只能法院起诉,估计责任商场有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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