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情况:非上海户籍,即将离职,回成都工作,未买房;
2. 有离职证明是否可以全额提取?还是需要买房或者租房合同?离职后可以马上提吗?
3. 我有基本账户和补充公积金账户,是否可以将补充公积金账户转到成都的账户,基本账户全额提取出来?
4. 提取的流程是怎样的?稍微通俗详细点儿。
感谢!
可以。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七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二、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所以我的情况时可以提取吗?
辞职后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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