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7年11月到商场上班.与当时的品牌厂家签定了劳动合同.但在合同未满一年时,08年9月厂家换人.经商场安排我去了另一家品牌当营业员.一直工作至今.我到商场上班已经一年多,应该享受带薪年假.但在目前的公司工作未满一年.我们签的合同都是和厂家签的,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在目前的公司要求休带薪年假吗?年假天数怎么算?现在出来了新的规定,在用人单位连续满一年是可以享受年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