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已建好的违建房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农村已建好的违建房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限期改正、予以拆除,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违章建筑有哪些情形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违法建筑的类别
1、未经审批擅自建房:众所周知,建房之前都应该事先申请,而且必须是等到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动工,否则将属于违规建房,极有可能面临被强拆的风险。
2、多处宅基地建房:占据多处宅基地建房,说直白点就是一户多宅,因此完全违反了“一户一宅”制。因此,必须符合分户的条件,从而变成一户一宅,才能让建房合规,否则就属于违建。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大家在申请时,都会备注建房结构、层高以及面积等,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私自更改也属于违建,一旦被发现,极有可能面临被强拆的风险。
4、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筑物:此外,占用农业耕地也属于违建。所谓农用地,说直白点就是用作农业生产的土地,一般是国家规定的,如果未经批准则属于违建,极有可能面临被强拆的风险。
5、临时建筑改建成永久性建筑:由于人们的建房需要,可能都会搭建一些临时建筑,但是却私自将临时建筑改为了永久性建筑,从而成为了扩建,自私更改建筑了,这也是属于违建,违建的部分将会被有关部门强拆。
6、违反城乡建设规划:为了农村的发展,各地政府都会进行相应的城乡规划,要是你的房屋建筑违反了城乡规划,也是属于违建行为,而且会被强拆。因此在建房之前,一定要事先申请,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三、农村建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要建在禁止的土地上:如果建了,就像我们说的违建房一样,会被强行拆除;
2、不能建在水源附件:我们都知道工厂建在水源附近,工厂排出的水会污染到水源,所以我们的自建房也一样,况且有些住户还有往水里扔垃圾的不好行为习惯,这对我们生活的环境会造成严重的破坏;
3、不要建在公路两边的控制区:国家有明确规定,不能在公路旁边修建房子;
4、所建的房子不能超出规定的面积:在申请自建房的时候,发现允许建设的房屋面积比较小,在建设的时候就偷偷增加面积,以为不会被发现。但被发现的时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已经晚了,对于这种行为,如果增加的面积只是一点点,有可能是罚款处理,增加面积多的话,会被拆除;
5、不能建在保护区内:对一些有旅游景点、有文物保护的地方,他属于国家保护的地区,是不允许在里面私自建房子的。如果非要建的话,已经是属于违法行为了,劝说后还不改正的,将会被拘留处理;
6、不要以为农村的地像以前一样不值钱,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土地都是宝,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所以我们在农村建房的时候,一定要看看土地的区域有没有以上的情况出现,如果有就不要强行建设了,到时候得不偿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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