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手册实行按居住地和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原则,流动儿童家长可以选择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市妇幼保健所接受保健服务。外地办理儿童健康手册时需携带暂住证(或租房合同、房产证)、母亲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出生基本信息;
儿童或母亲户籍是本地的可直接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办理,需要提供母亲的孕产妇保健手册、母亲的身份证号码和儿童出生基本信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母婴保健法及本办法的配套规章和技术规范;
(二)按照分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
(三)组织推广母婴保健及其他生殖健康的适宜技术;
(四)对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请问儿童保健手册怎么办理